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美國高盛同意支付近30億美元,以解決其卷入“一馬公司醜聞”的調查。
高盛的馬來西亞子公司還在美國法庭上承認,曾經支付逾10億美元的賄賂,以獲得爲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籌集資金的工作。
高盛累計總共要向包括英國在內的全球監管機構支付約50億美元罰款,約占其2019年利潤的三分之二,以結束嚴重損害該公司聲譽的這起案件。
高盛董事會還表示,將收回或扣發向高管發放的1.74億美元薪酬,其中包括已退休的全球董事長兼CEO勞爾德•貝蘭克梵(Lloyd Blankfein)。這起醜聞就是在貝蘭克梵任內期間發生的。
據悉,“一馬案”涉及一個欺詐和腐敗的全球網絡,在這個網絡中,表面上是爲馬來西亞的公共發展項目籌集的數十億美元,卻落入了私人腰包,包括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紮克(Najib Razak)。
美國司法部官員在周四宣布和解協議時表示,高盛實施了一項造成“重大損害”的計劃。司法部刑事部門代理助理司法部長布萊恩·拉比特(Brian Rabbitt)說,“這種傷害主要是由馬來西亞人民承擔的,他們看到了一個爲他們而設立的基金……但該基金卻變成了腐敗的政府官員及其親信的存錢罐。”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紮克 資料圖
今年7月,納吉布在馬來西亞被判7項罪名成立,並被判處12年監禁。但他對違反信托、洗錢和濫用職權的刑事指控並不認罪,目前正在對此判決提出上訴。
對高盛的調查主要集中在2012年和2013年高盛幫助1MDB籌集的65億美元資金。監管部門表示,高盛爲此賺取了超過6億美元。
長期以來,高盛一直將此歸咎于“失控員工”,聲稱不知道自己幫助籌集的資金會被從馬來西亞境內計劃中的開發項目挪用。
但高盛在周四承認,其馬來西亞子公司“故意且自願”向外國官員行賄,並忽視了本應提醒高層注意這筆交易存在問題的危險信號。
該公司同意將6億美元返還給馬來西亞,並向美國、英國、香港和新加坡的監管機構支付約23億美元。
在與美國達成的和解協議中,高盛被控違反了賄賂規定,但當局同意推遲起訴,此舉使高盛得以避免刑事定罪,這一汙點將迫使一些客戶終止與該基金的合作。
早些時候,高盛前合夥人蒂姆•萊斯納(Tim Leissner)在美國認罪,承認合謀洗錢並違反了海外賄賂法。另一名高管因涉嫌海外賄賂正在等待審判。
三個月前,高盛與馬來西亞政府達成了金額爲39億美元的和解協議。和解協議包括高盛支付的25億美元現金,而高盛表示,將保證政府將從該計劃追回的資金中獲得至少14億美元。該交易解決了馬來西亞對高盛誤導投資者的指控。
中國香港監管機構周四表示,將收到高盛的3.5億美元的罰款。高盛還同意在英國支付1.26億美元罰金,在新加坡支付1.22億美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