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人口急劇增長,紐約、芝加哥、新加坡、首爾、中國香港同上海一樣在治安、交通、住房和公共服務等方面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壓力。這些全球城市在大數據采集、數據共享、開放與利用,以及信息安全政策與法規監管等上海智能城市建設的痛點問題上有著很多有益經驗,值得上海學習和借鑒。
數據采集——感覺神經元是智能城市的邏輯起點
關注對城市地理位置數據的收集與融合。芝加哥采集城市數據時必然同時采集相應的地理位置信息,由此形成具有300多層的GIS平台才能滿足對整個城市動態實時監控。同樣,紐約和新加坡已經將人口數據、商業數據等融合于地理信息庫,爲智能城市注入基礎養分。
實行自動采集爲主手工采集爲輔的數據采集手段。新加坡“智慧國2025”計劃的核心就是以“連接”和“收集”爲前提的“理解”。通過遍布全國的傳感器獲取實時數據,再將數據匿名化後共享、分析,實現城市智能運轉。當然這種准確、高效、實時的自動采集手段並不適應于所有場景,必要時還需手工采集加以輔助,紐約便是如此。紐約在利用政府共享數據預測、排查房屋非法改建的項目中,要求視察員對投訴信息進行複核,如檢查房屋是否“缺少安全出口”或“存在暴露的鍋爐”等,並將這些數據手工輸入系統,用郵件方式手工上傳總部。紐約規定視察員要當日上報采集數據,用制度保證數據的更新速度和預測的准確性。
數據采集好比負責信息輸入的感覺神經元,采集什麽數據、如何采集是城市通達智敏的邏輯起點。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台,起于壘土。期待上海加快推進空間地理庫與其他城市數據庫的融合應用,構建覆蓋全市域的泛在感知的城市物聯網系統,提高數據采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責任心和數據處理能力,從源頭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
數據共享——聯絡神經元使智能城市信息通達
如果說“智敏”是智能城市追求的目標,那麽“通達”便是“智敏”的前提條件。這就需要起到聯絡神經元作用的數據共享體系發揮作用。全球城市的經驗是:完備的組織機制和法律保障是實現數據共享的關鍵要素。2013年紐約頒布《306號行政命令》,要求各政府部門必須配合政府首席數據分析官(CAO)歸集所有城市數據到市數據交換平台。“命令”指出:打破數據壁壘,實現共享融合是政府部門的職責和使命。任何部門獲得其他部門數據的前提是先共享自己的整個數據集。新加坡原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IDA)有超過一半的人員派駐到全國48個政府部門充當部門間數據共享與協作的橋梁。這種人員派出式的扁平化的組織機制,完成了CDO的工作職能,成爲各城市競相效仿的典範。
芝加哥在2011年5月任命第一位首席數據官(CDO),專門負責推進數據共享與利用工作。而第二位首席數據官更是由創新與技術部(DoIT)部長親自兼任,芝加哥對數據共享的重視最終落地成強勢有力的組織安排。強大的底層技術是完成數據共享的重要支撐。
爲了以最小阻力完成數據共享,紐約最大程度地保留了各部門現有的系統和網絡,數據橋(DataBridge)和數據元素交換項目(DEEP)就此誕生。紐約利用一個安全的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DataShare)和311數據庫的閑置能力完成了交換中心數據庫(Data Bridge)的構建。同時數據橋兼具數據共享、管理以及統計分析的功能,這一強大敏捷的系統可以爲全市政府機構的分析師提供服務。而數據元素交換項目(DEEP)像一張蜘蛛網,將各部門連接起來,實現數據實時自動交換。芝加哥在布隆伯格慈善基金會的贊助下,建立了基于開源軟件的城市體征大數據平台——SmartData。SmartData平台的定位不僅是芝加哥城市大數據共享的基礎設施,更是一個幫助各部門預判和決策的智能城市工具箱。憑借開源的優勢,SmartData還可爲美國其他城市提供構建決策分析工具的技術路線圖。
數據共享推動政府內部合力的形成,是智能城市有效運轉的基礎。《上海市全面推進“一網通辦”加快建設智慧政府工作方案》要求“建成城市數據樞紐,實現數據彙集互聯和共享應用”,標志著上海正從全市層面對大數據管理與應用進行規劃設計。成立市大數據中心是體制建設的全新舉措,是實現全市數據共享的重要抓手。以數據驅動業務的工作模式正在形成。爲確保《上海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辦法》的有效實施,大數據中心可以外派CDO到各部門,作爲溝通橋梁,通過組織機制創新幫助實現數據共享。另外,上海需進一步擴大政務外網覆蓋面,提升政務雲的彈性承載能力,研究數據融合與自動標准化解決方案,開發決策分析基礎性工具,爲各部門數據共享和科學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數據開放——數據對外聯絡迸發共治火花
數據開放可以看做是數據共享的特殊形式。公衆利用開放數據形成的數據産品會有部分融入智能城市建設中來,迸發社會共治火花。可以說,數據開放是撬動智能城市運轉的靈魂杠杆。全球城市通過出台法律政策保障數據開放順利推進。紐約在2012年頒布《紐約市開放數據法案》,要求到2018年底前所有政府及其分支機構必須開放除安全和隱私外的所有政務數據。“智慧首爾2015”提出打造“首爾開放數據廣場”計劃。目前,這一數據開放平台已經實現促進信息技術和公共服務産業進步和發展的目標。
數據共享是數據開放的前提,實現全市政務數據共享在很大程度上能夠解決開放數據質與量的問題。此外,我們期待將要出台的《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管理辦法》能夠指導數據開放的全流程管理,保障數據開放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數據利用——中樞神經系統是城市智能的源泉
強有力的領導支持和組織保障。紐約成功推進大數據在政府應用,還要歸功于布隆伯格市長力排衆議、鼎力支持。當時,布隆伯格市長提出智能城市計劃,受到幾乎所有人的質疑,律師們引用大量法條反對政務數據被開發利用,預算專家和首席信息官也有自己的立場。但布隆伯格市長看到了數據在城市治理中的巨大價值,頂著壓力堅決執行該計劃,獲得了令人驚歎的成績。
同紐約一樣,芝加哥市長也是推動芝加哥建設大數據之城的關鍵人物。中國香港成立由行政長官親自主持的創新及科技督導委員會,以推動大數據科研與創新,並設立智慧城市辦公室,協調各政府部門和公私機構的智能城市項目。組建大數據運營團隊。紐約成立市長辦公室的數據分析團隊(MODA),任命城市首席數據分析官(CAO),並組建由紐約運營副市長牽頭的紐約市數據分析指導委員會,制定全市數據分析的總體戰略。芝加哥聘用IBM公司的高級數據專家爲城市首席分析官。創新與技術部更如同企業一樣根據智能城市的功能需求組建由數據科學、GIS、軟件開發、信息安全等部門組成的數據運營團隊。
新加坡爲促進各部門數據智能化應用,也從2014年開始聘用政府數據科學家。以需求導向開發大數據應用。爲踐行以市民爲中心的政府服務理念。全球城市基本都是以需求導向開發大數據應用産品。不管是紐約下水道非法傾倒食用油檢測系統、房屋非法改建排查項目,還是新加坡大規模監控系統RAHS和Onemap空間地圖,都是從市民需求的角度開發的。
數據利用過程就像中樞神經系統對信息進行複雜分析處理並做出決策,最終將行動指令傳至運動神經元的過程。這是智能城市的核心部分,決定了一個城市的治理能級。上海需要在目前體制機制創新的條件下,完善人才隊伍建設,充分挖掘各部門已培養的大數據人才,組建一支分散在各行業的既懂技術又懂業務的專業大數據分析團隊。
數據安全——智能城市正常運轉的生命線
用法條“例外情形”鼓勵政府對大數據的利用。新加坡在2012年頒布《個人資料保護法》(PDPA)。PDPA的特殊之處在于,雖然是一部旨在規範私人企業和機構使用個人信息行爲的法律,但法條明確說明約束對象是“組織”,並在附件詳細列舉了采集、利用和披露個人信息未經同意的例外事項,爲政府利用大數據進行社會治理鋪平道路。同時PDPA規定,共享目的是判斷共享數據合法性的底線,這就限制了私營機構對個人信息的濫用。用法律規制數據監管與救濟行爲。新加坡根據《信息通信媒體發展管理局(IMDA)法案》和《政府技術局法案》分別重組和創建信息通信媒體發展管理局(IMDA)和政府技術局(GovTech),得以將數據利用和數據監管分離,實現了數據監管的中立性,更好的推進了智能城市的合規進程。首爾根據《公共數據的提供以及激勵使用的相關法律》設立公共數據供給糾紛調解委員會,專門負責對公共數據糾紛提供救濟,維護了個人數據權。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上海需要一部更適用于政府大數據治理場景的法規。明確政務數據權屬,制定數據采集、共享、開放、利用和展示的全流程操作細則,監督政府對公共安全視頻監控、手機信令偵聽、無線信號嗅探等科技手段的使用行爲,加強對公共數據糾紛的救濟和責任追究,讓智能城市合規、安全運轉,真正成爲依法治國的利器。
作者單位:上海社會科學院信息研究所、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欄目主編:王多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徐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