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就主動順應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趨勢,充分釋放數字化發展紅利,全面開創數字政府建設新局面作出部署,爲我國數字政府建設指明了方向,是數字技術賦能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力指導。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高度重視數字政府建設。據《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顯示,中國電子政務發展指數從2012年的0.5359提高到0.7948,排名從全球第78位提升至第45位,電子政務建設工作成效顯著。面向“十四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國家信息化規劃》先後提出要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將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于政府管理服務,不斷提高決策科學性和服務效率。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全面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將進一步提升各領域數據要素價值利用。在此背景下,加強數字技術和數據要素融合,成爲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的重要著力點之一。
實現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數字政府是綜合利用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手段,以數據要素驅動治理模式轉變的新型政府運行模式。在新一代信息技術加速普及的大背景下,我國及世界主要國家紛紛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數字政府正全方位提升政府履職效能、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完善政府治理模式。
數字政府有助于提升政府公共服務履職效能。基于平台化理念,數字政府通過公共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打通底層數據,構建公共服務平台,整合不同機構部門職能,爲民衆提供一站式、一鍵式和個性化的便民服務,提升治理效能。英國在《政府轉型戰略》中提出“政府即平台”的概念,即參照電子商務的平台運營模式,以平台爲基礎全面提供政府公共服務,其已建成的“一站式”政府服務平台可作爲通用共享平台設施,內閣組成部門或者第三方可在平台上開發附加應用,不斷延伸擴展政府服務功能。
數字政府有助于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數字政府的核心價值在于以數據要素爲驅動,基于多元數據彙聚與關聯,從中挖掘高價值信息,從而提高政府決策的智能化水平和公共服務的精准化水平,推動政府決策從被動、機械的傳統決策模式向基于數據驅動的預測性、精准化智能決策模式轉變。新加坡依托覆蓋全島的數據收集、連接與分析數字基礎設施,利用人工智能技術預測公民需求,以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日本先後制定《e-Japan》《u-Japan》《i-Japan》以及《智能日本ICT戰略》等計劃,完成了從電子政府到數字政府的跨越,通過打造智慧化數字政府實現“超智能社會”目標,推動老齡化、少子化、資源管理等現實社會問題的解決。
數字政府有助于完善政府治理模式。在數字技術和數據要素支撐下,政府治理的傳統界域不斷突破,社會公衆多方參與、政府各部門協同共治的全新格局正在形成。美國《開放政府指令》明確提出數字政府建設的參與和協同原則,強調數字政府建設重點是促進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協同。我國“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一網協同”等跨部門協同治理實踐不斷湧現,“隨手拍”等公衆參與協同治理模式持續創新,一體化政務服務和監管效能得到大幅提升,推動政府治理格局從單一治理模式向多元協同共治轉變。
我國數字政府建設尚有提升空間
近年來,我國數字政府建設步伐逐步加快,已成爲各級政府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但是,數字政府建設在取得一系列成效的同時,仍面臨一些挑戰。
一是數字政府數據安全面臨挑戰。近年來,全球網絡安全問題頻發。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發展催生出的新型攻擊手段,攻擊範圍廣、命中率高、潛伏周期長、攻擊隱蔽性高,數字政府系統面臨的持續定向網絡攻擊日益增多。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監測發現,我國互聯網持續遭受境外網絡攻擊,僅廣州市白雲區2022年以來就攔截政務網絡攻擊約4104萬次,攔截政務平台攻擊約84萬次。
二是數字政府數據共享融合程度有待提升。當前我國不同地區數字政府建設階段和發展水平不同,跨部門、跨層級數據開放共享的規則、制度、標准尚未健全,導致政務數據的開放共享不充分,客觀上形成了“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囪”,另外已共享的數據質量還有待提高,存在碎片化和重複性問題,導致政務數據開發利用存在一定難度。
三是數字政府應用場景有待深入挖掘。當前,我國數字政府建設在智慧交通、智慧醫療、數字社保、在線政務、數字疫情防治等場景應用上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政務數據資源的深度決策支持價值還有待進一步挖掘,數字技術賦能智能輔助決策場景建設有待加強,個性化、精准化、定制化公共服務還有待開發。例如,區塊鏈憑借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安全可溯等技術特性,已在數字人民幣等場景得到創新應用,未來還可進一步拓展其在數據資産管理、數字身份認證、政府統計調查、政務數據共享等場景的應用,提升數字政府建設整體效能。
協同發力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步伐
爲進一步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賦能數字政府建設,挖掘政務數據的經濟社會和公共服務價值,提升數字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務效率,建議從以下幾方面發力。
一是加強政府公共數據資源保護。在技術方面,加強數字政府平台網絡安全實時監測與風險防控,強化網絡安全防護技術和數據安全保護技術開發,強化權限認證、網絡隔離、隱私計算等技術的研究及其在政務服務供給和政務數據訪問中的應用。在制度方面,深化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快健全數據分類分級保護等基礎制度體系,梳理政務數據共享的安全風險影響,形成數據安全風險清單,動態監測和應對數據流動、網絡傳輸、數據歸集過程中的各種安全風險。
二是推進數字政府數據互通融合。加強數字政府頂層設計,推進各地數字政府基礎設施和標准化建設,加快建設全國政務系統“一張網”“一朵雲”,消除各地區和各部門之間的數字壁壘。制定跨部門、跨層級的數據標准接口,打破數據壁壘,整合數據資源,實現跨地區政務數據統一規範、互聯互通和融合彙聚,挖掘更大公共服務價值。指導各地深化細化政務數據開放共享目錄,有序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推進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挖掘更大社會價值。
三是加快數字政府智慧應用場景開發。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利用,深入拓展政務大數據在監測經濟社會運行、智能輔助政策制定、公共服務精准定制等方面的應用場景,加強數字監管預警,重塑政府管理方式;推動跨區域數字治理服務一體化,突破時空限制,延伸服務半徑,爲區域同質服務、資源共享、協同發展提供支撐,最終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
(朱永彬系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副研究員,吳靜系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研究員)
來源: 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