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開心果體育
孫楊抗檢事件終于迎來了宣判,結果對于中國人來說有點出乎意料,得知消息的第一時間孫楊表達了嚴重的不理解和不滿,隨後中國泳協也發文力挺孫楊,接下來孫楊將在有限的30天內整理相關證據資料向瑞士聯邦法院提起申訴,不過從曆史成功率來看翻盤的幾率不到7%!
此次的判罰可以說是實打實的重罰!直接用8年兩個奧運賽季給了孫楊當頭一棒,作爲遊泳運動員運動生涯是相當短暫的,按照處罰孫楊想要參加奧運會的話要等12年之後了,基本上判罰一出只能是宣告職業生涯提前結束了。
爲何會宣判的如此之重?
其實如果單就抗檢來說8年顯然是有些過重,並且有點落井下石的感覺,但是仲裁法庭明確說了,孫楊違法興奮劑檢測條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誤服”禁藥已經是網開一面了,這一次等于是二犯錯肯定是重中之重,不過也沒有到終生禁賽這麽嚴重的地步,話又說回來了其實對于運動員來說幾乎是“無期徒刑”了。
其實對于孫楊一直堅持的部分人員沒有相關資質問題,仲裁也給了明確說明,確認了此次的檢測程序符合要求和標准,所以對于人員這一塊到底有沒有違規只能有待孫楊接下來上訴提供進一步說明了,如果能夠讓三人出庭證明程序不合規那才是最好的辦法。
不過接下來仲裁也說了如果你對檢測人員資格有質疑的話,也沒問題,這個權利留給運動員,但是你不能毀壞樣本,仲裁組說了“多次交涉和警告”無果後,孫楊做出了毀壞樣本的行爲,這也就知道導致了血樣無法使用,也就不能做接下來的興奮劑檢測。仲裁組還說到如果運動員懷疑資質的話可以將血樣保留到權威機構也是可行的方式。
所以說哪怕接下來孫楊上訴證明程序不合規,但是毀壞樣本行爲依舊是仲裁給出的重要理由,並且說了毀壞樣本這一行爲已經是另外一回事了,也就是說性質完全變了。
其實對于孫楊來說此次行爲也並非個人舉動,其實早在之前孫楊自己也說了當時遇到程序不合規的時候已經上報泳協了,這樣的行爲很有可能也是在泳協的要求下進行的,但是具體爲何將血樣損毀現在又變得非常關鍵,從孫楊貼出的視頻可以看到大家已經簽字同意不將血樣帶走,但是不應該做的就是損壞,現在仲裁組抓住了這一點不放。
對于孫楊來說現在已經相當被動了,反興奮劑組織對孫楊如此重罰其實也是讓運動員知道,抗檢其實比檢測出來興奮劑問題更嚴重,如果抗檢判罰輕的話那麽真有興奮劑問題的運動員可以直接選擇打碎樣本了,此次的判罰可能更多的還是讓運動員知道其中的厲害性。
不過好在仲裁組對于孫楊之前取得的比賽成績沒有做出任何處罰,也表示予以認可,接下來給孫楊的上訴期是30天,但是最終宣判什麽時候能夠出來又將是一次漫長的等待!
最後,期待孫楊能夠翻案成功,再等奧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