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昵稱“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的當事人王某某,先是在朋友圈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口罩價格,此後又玩起“失聯”的戲碼,直至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發布征集線索公告後才迫于壓力前來接受調查。
記者今天(2月29日)從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依法從重對王某某擬處罰款40萬元。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已于2月28日晚送達當事人手中。
1月25日晚,微信昵稱“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的用戶在朋友圈發布了一則口罩漲價通知,稱自家出售的3M9001型號口罩,由原來的288元、388元調價至488元,並稱仍有可能進一步漲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如此叫賣引發網友極度不滿,大家紛紛譴責其哄擡物價的行爲。
根據輿情舉報,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次日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經查,當事人王某某通過昵稱爲“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的微信號散布口罩漲價信息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爲,致使輿情迅速發酵,造成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
在啓動調查程序後,當事人王某某未能及時到案接受調查。執法人員曾多次撥打手機試圖聯系王某某,但其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2月3日,王某某來電稱,其“現在河南鄭州,手機關機是因爲一直有騷擾電話,目前因疫情防控無法回南通,一旦回來就配合調查”。然而此後,王某某卻再次“失聯”。
鑒于一直聯系不到王某某當面質證,2月16日,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向社會發布公告征集線索,並勸告王某某自公告之日起5日內主動接受調查,否則視爲拒不配合調查。2月18日,王某某迫于壓力最終現身,來到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新城橋分局接受調查。
“我們分別在2月18日、19日、22日,對王某某做了三次詢問筆錄。”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新城橋分局副局長陸琦介紹,在查明當事人違法事實的基礎上,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在依法可以選擇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內,適用了較重的罰則,經集體討論研究決定,依據《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王某某擬處罰款40萬元。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在防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履職盡責,強化對農貿市場、商超、藥店等關系民生生活和健康保障的重點場所的日常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從重從快處置,查辦了幾批哄擡價格等違法案件,及時向社會公布了典型案例,在全民抗“疫”時期,維護好市場秩序,保護廣大群衆和合法經營者正當權益。
市場監管部門歡迎廣大群衆積極監督,發現哄擡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假冒僞劣防疫用品、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爲的,請及時通過12315進行舉報。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爲:……(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爲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一)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本規定第五條、第六條、第十條規定中經營者爲個人的,對其沒有違法所得的價格違法行爲,按照前款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延伸閱讀
昨天,崇川區通報第二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典型案件,備受網友關注的王某某(微信號昵稱“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擬被處罰40萬元!
爲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穩定,切實落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的部署要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迅速行動、主動出擊,從嚴從快查辦了一批哄擡價格、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假冒僞劣防疫用品、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案件,嚴厲打擊了一些經營者的不法行爲,堅決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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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王某某(微信號昵稱“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口罩價格案
1月25日晚,根據輿情舉報,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王某某在微信朋友圈散布口罩漲價信息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存在通過微信號昵稱“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散布口罩漲價信息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爲,致使輿情迅速發酵,造成嚴重的社會負面影響。崇川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擬處罰款40萬元。
新聞鏈接:
晚報君17日曾報道,自微信昵稱爲“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的當事人在其微信朋友圈涉嫌散布口罩漲價信息一案案發以來,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已啓動立案調查,積極搜集證據。鑒于一直聯系不到當事人當面質證,16日,該局向社會公開征集線索:
請曾通過微信向微信昵稱“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的當事人購買過口罩的消費者與崇川區市場監管局聯系,並提供相關證據,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更快地全面查清事實,及時懲治違法行爲。
根據征集線索公告,即日起,線索提供人可通過來電、來人等方式向崇川市場監管局反映,該局將對線索提供人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保障線索提供人合法權益,並按規定給予獎勵。線索征集截止時間2020年2月21日。地址:崇川區青年中路78號段家壩商務大廈三樓(崇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城橋分局);電話:0513-55888655、0513-55888658。
崇川市場監管局同時勸告微信昵稱“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的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5日內主動到案接受調查,否則視爲拒不配合調查。
此前,崇川區市場監管局通報了一批違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微信號昵稱“小包兒粑粑在Ugg工廠直播”的當事人王某涉嫌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口罩價格案。經查,王某案發前已離開南通地區。執法人員多次撥打手機試圖聯系當事人,但當事人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2月3日,當事人來電稱其“現在河南鄭州,手機關機是因爲一直有騷擾電話,目前因疫情防控無法回南通,一旦回來就配合調查”。
★ 案例二
南通市崇川區鑫源勞護用品批發部銷售假冒口罩案
2月2日,根據群衆舉報,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崇川區鑫源勞護用品批發部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存在銷售假冒“3M 9001”口罩的違法行爲, 違法經營額250元。崇川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擬處罰款2500元。
★ 案例三
江蘇仁濟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銷售假冒口罩案
2月4日,根據群衆舉報,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江蘇仁濟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輕紡城店、崇川店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存在銷售假冒“飄安”口罩的違法行爲,違法經營額672元。崇川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罰款6800元。
★ 案例四
崇川區饞了麽食品商行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案
2月5日,根據群衆舉報,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崇川區饞了麽食品商行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存在銷售四款口罩均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爲。崇川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罰款5000元。
★ 案例五
周某通過微信朋友圈高價銷售家用消毒水涉嫌哄擡價格案
2月11日,根據群衆舉報,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周某(女,27歲,南通市港閘區人)通過微信朋友圈高價銷售家用消毒水涉嫌哄擡價格案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存在哄擡價格的違法行爲,且違法所得超過1萬元。2月19日,該案移送公安部門立案偵查。
★ 案例六
崇川區司達貨運代理服務部銷售“三無”消毒酒精案
2月12日,根據群衆舉報,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崇川區司達貨運代理服務部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准備銷售的消毒酒精40桶,均未標明“生産企業的名稱、地址,産品衛生許可批件號、生産日期和有效期”等內容。2月14日,該案移送衛生健康部門調查處理。
★ 案例七
崇川區蘭缈服裝店銷售“三無”口罩案
2月20日,根據群衆舉報,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崇川區蘭缈服裝店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存在銷售無任何標簽標識口罩的違法行爲。崇川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擬處罰款4000元。
★ 案例八
南通濟生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通過微信發布虛假廣告案
1月31日,根據市局廣告監測,崇川區市場監管局對南通濟生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通過微信公衆號發布四季抗病毒合劑的廣告中,存在宣稱有“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四季抗病毒合劑有話說”、“藥理研究證明對冠狀病毒有效”等內容的虛假廣告。崇川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擬處罰款30000元。
來源:江海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