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9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國會當地時間8日通過移民(修正)法案,賦予移民與關卡局人員警方的執法權利,讓他們能在警方抵達事故現場前搜查和逮捕可疑人物。
根據這項修正法案,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若懷疑有人犯法,有權在特定範圍內,攔截和搜查任何交通工具或人。這些地方包括機場、關卡和遊輪中心。此外,他們也有權逮捕涉嫌犯案者,或拒絕提供名字和住處地址的人。
不過,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逮捕嫌犯後,必須立即通知警方,並在警方抵達現場後把人交由警方處理。
新加坡總理公署部長兼人力部和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強調,移民與關卡局人員並非要成爲警察,而是充當“第一回應者”(first responder),在最快的時間介入任何安全事故。
新加坡內政部去年底提呈移民(修正)法案時解釋,新加坡2015年成立綜合關卡指揮處,當局希望移民與關卡局人員也能執行保衛任務,支援警方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