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崔反映,她在一家公司做人事工作,前段時間,老板突然“消失”了。她的幾十位同事都是通過老板租的房子,也因此遇到了麻煩。
入職必須通過老板租5000+的房,老板和房東是一夥兒?
6月13號,小崔和杭州新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從事人事工作。她說8月中旬,公司搬到了杭州錢塘區新加坡科技園,老板在這裏租了五間辦公室。
公司員工 小崔:“他(老板)是8月19日就消失了,然後在職期間就只發了六月份的工資,六月份工資十幾天,大概四千塊錢左右。”
小崔說,她還有一萬六左右的工資沒拿到,公司老板姓王,後面入職的員工都通過王老板在附近租了房子。
公司員工 小于:“我做新媒體運營,主要負責網絡主播孵化,他說這邊入職必須要租五千塊錢以上的房子,是要兩室一廳,我們住得舒服一些,也能讓(請來的)主播住得舒服一些,因爲他是需要主播在運營的房子裏邊進行直播工作,他公司承諾我們簽訂過三方合同,租金由公司支付,公司轉賬然後押金和中介費是我們自己出。”
租賃合同顯示,出租方是個人,租期7個月,小于租的這套房子76平方,月租金5350元,他付了押金5350元和中介費2555元。
合同約定:租賃期未滿,押金不退。
另外還有一份房屋租賃附件協議,明確租金部分由杭州新拓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支付。
小于說,有的同事入職沒幾天就被公司開掉了。
公司員工小于:“說你不符合公司的規定,你這方面不符合那方面不符合,單方面解除與你的合約,然後他們這部分工資也是沒有的,押金和租金的話房東也是不予退還的,因爲合同上寫的就是不予退還,覺得他不是爲了讓我們租房子,實際上是爲了騙取我們的押金。”
小于給記者看了一個維權群,裏面有79名成員。
公司員工 小于:“所以我們懷疑這個公司老板和房東實際上是一夥的,他們是勾連起來。”
公司員工 小王:“我們現在的訴求是退還我們的中介費和押金。”
現在,小于他們聯系不上王老板了。
手機語音通話:“您好,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
記者根據小于提供的手機號,發信息過去,也沒有回應。
房屋出租方:“他公司的問題,中介費不是我收的。(誰收的?)我也出了中介費的。(怎麽有那麽多員工都介紹到你那邊去呢?)我這邊房子租的比較多。(你跟這個公司的王總什麽關系?)不想跟你說了,就這樣吧,煩死了。”
對方挂斷了電話。新加坡科技園運營部的工作人員表示,這家公司只簽了一個月的租賃協議。
杭州錢塘區新加坡科技園運營部 工作人員:“他在這邊過渡的,要去我們那邊的(園區)14號樓,要簽的,所以我們才給他在這邊過渡,其實現在聯系人我們也聯系不上。(他們什麽時候來租的?)應該是8月16號。”
杭州錢塘區白楊街道警網協同綜管大隊工作人員和白楊派出所民警也趕到了現場,小于他們打算先等等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