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在文告中指出,柬埔寨的金邊法庭今年4月22日宣判百盛(柬埔寨)有限公司敗訴,安全存款及全部預支租金付款448萬8750美元將付給業主──哈山(柬埔寨)發展有限公司,以及作出損失賠償1.5億美金。
據報道,該子公司是百盛(柬埔寨)有限公司(PCCO),是百盛控股持股67.69%的新加坡上市子公司-百盛零售亞洲有限公司(PRA)擁有。
百盛今天在證券交易所的備案中指出,百盛(柬埔寨)有限公司必須支付的數百萬美元損失,是(PCCO)和Hassan(柬埔寨)發展私人有限公司之的“整個租賃期間的租金租賃協議”。
在此之前,必須沒收的保證金和預付款爲449萬美元(約1957萬令吉);百盛指該判決是由金邊市法庭于本月22日裁決。在判決前(PCCO)已向柬埔寨上訴庭提出申請,要求將案件的管轄權移交給新加坡仲裁庭。
它指出,百盛指上訴申請目前正在柬埔寨上訴庭審理中。百盛(柬埔寨)有限公司(PCCO)公司目前正尋求柬埔寨律師的建議,至于是否要撤銷判決,向柬埔寨上訴庭提岀上訴,或是其他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