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0年和罰款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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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傭雖然看不見,在屋內地上爬,摸清四周情況,被告還逼迫她繼續做家務。爲了“幫”女傭“指路”,每當女傭要撞到東西時,被告還會拿衣架拍打女傭“提醒”。
由于律師說被告手上有其他視頻能夠證明女傭回國之前不是完全看不見,法官將案件展期至下午下判。
接下來半年,一直到同年10月,被告多次施暴,經常打女傭的雙眼,以致女傭的左眼也因此完全看不見。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4月某天,因不滿女傭而開始掌掴她,不斷打臉和耳朵。過後,被告用拳頭不停打女傭的雙眼。女傭想用手擋,但被告拉開手後繼續打。
女傭告訴被告,她右眼瞎了,完全看不見,要求被告帶她看醫生,但被告不肯,還威脅女傭。
有一次,看不見的女傭在燙衣時不小心燒壞了被告的衣服,被告還拿起滾熱的燙鬥暴打女傭,害她手臂燙傷。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1年半以及罰款9000元。
控方求判監11年半 罰款9000元
打瞎女傭後不送醫,還要她繼續做家務,暴力虐待半年,女雇主被判坐牢10年和罰款4500元。
被告烏米(43歲,Ummi Kalsum Binte Ali)面對蓄意重傷女傭、虐待女傭、拖欠女傭薪水等16項罪名。她星期二(10月25日)早上承認其中六項罪名,余項交由法官考慮。
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其實早在虐待女傭之前就充公了手機,因擔心手機會影響女傭專心工作,不是不讓她求助。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10月25日的《新明日報》。
被告不罷休,拿衣架和手機等物品暴打女傭。過程中,女傭的右眼球直接被衣架戳中。
主控官指出,被告對女傭造成了嚴重的肢體傷害後不帶她就醫,半年來逼她工作繼續施暴,甚至充公手機,不讓她求助,可以想象女傭當時承受多麽大的恐懼及焦慮,日後將留下無法磨滅的心理陰影。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受害女傭蘇吉嚴(51歲)來自印度尼西亞中爪哇,2017年5月到本地當女傭,2019年8月開始爲被告工作,被告是她的第二名雇主。
另外,律師指被告雖然無法解釋虐傭的行爲,但真的是因爲害怕冠病,才不帶女傭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