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法律很嚴謹的,在新加坡想鑽法律空的幾乎沒有。大家對新加坡的鞭刑有很深刻的印象,但是對新加坡鞭刑外的法律了解多少呢?今天給您說下新加坡另一面的法律:
有兩個女人:kalina和Jimmy爲同事關系, kalina是主任醫師,Jimmy是醫師。
某天,kalina因爲有事,想讓Jimmy替代自己的夜班,Jimmy爽快的答應了。事後,kalina把自己得到的加班費120新幣如數轉給了Jimmy, Jimmy也如數接受,那麽問題來了
反貪局認爲:當天值班的是Jimmy,報酬應該按Jimmy的標准支付,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兩個人沒有合謀騙取薪水,兩個人加班的薪水差,構成了兩個人貪汙公款的最直接證據,用醫師的付出騙取主任醫師的薪水,構成了欺騙罪。最後判決對兩個人開除公職,返還不當得利,並被納入失信名單!
對此,您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