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勤:著力建設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國
黨建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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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召開的中國共産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系統總結和展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鬥爭的各項工作,著力建設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國,是其中一件重要的事情。最近,我把同反腐敗和廉潔政治建設相關的內容梳理了一下,覺得以下三個問題比較重要,對以後開展反腐敗理論研究和工作實踐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一、腐敗的定義:權力的不正確行使
我們是搞反腐敗理論和政策研究的,當然得搞清楚什麽是腐敗。如果腐敗概念不清楚,那麽反腐敗實踐中就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窄化,認爲只有權力與金錢的交易才是腐敗,其他的都不是;另一種是泛化,把什麽不太好的社會現象都說成是腐敗。應當說,我對腐敗的認識和理解,也是逐步深化的。
1996年2月,我時任中央紀委研究室理論研究處處長,在接受《檢察日報》采訪時曾經專門對腐敗作過一個定義:“腐敗是指由黨或國家機構的一級組織、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國家機構任命的其他人員,利用權力爲個人或小集團各單位而實施的違背黨紀政紀、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爲。”(李雪勤:《中國拒絕腐敗——現階段反腐敗透視》中國言實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第67-68頁)應當說,這個關于腐敗的定義,僅僅是專門針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利用權力違反黨紀政紀和國家法律的行爲,還是狹窄了一些。
1998年7月,我在求是雜志社《內部文稿》發表的文章中提出:“所謂腐敗,從本質上講就是權力的異化,就是公共權力沒有按照正常功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或者說是人民賦予的權力沒有用來爲人民謀利益,從而違背權力主體——人民的意志的行爲”。“違背權力主體意志的行爲可分爲兩類:一類是權力無爲。……另一類是權力濫用。……”(李雪勤:《民主與改革——新世紀反腐敗思路》中國方正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第4頁)應當說,這個定義認爲,腐敗就是權力的異化,可以分爲權力無爲和權力濫用兩大類。這個定義還是比較全面的,到現在也是站得住腳的。
2018年12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體學習的講話中強調:“權力監督的目的是保證公權力正確行使,更好促進幹部履職盡責、幹事創業。一方面要管住亂用濫用權力的渎職行爲,另一方面要管住不用棄用權力的失職行爲,整治不擔當、不作爲、慢作爲、假作爲,注意保護那些敢于負責、敢于擔當作爲的幹部,對那些受到誣告陷害的幹部要及時予以澄清,形成激濁揚清、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
習近平總書記對公權力監督的這個定義非常准確,分了三個層面:
一是權力正確行使。這是權力的本分。人民賦予的權力理所當然地必須用來爲人民謀利益、謀幸福。
二是亂用濫用權力。用公共權力來謀取個人或者小集團私利的行爲,都是屬于超越權力範圍的渎職行爲。
三是不用棄用權力。那些掌握著人民賦予的權力而不擔當、不作爲、慢作爲、假作爲,都是屬失職行爲。
因此,後面兩種行爲都不是權力的正確行使。從而我們可以得出腐敗的定義:腐敗就是權力的不正確行使。
至于那些偷盜、賭博、搶劫、賣淫嫖娼、吸毒販毒等行爲,只要同權力不相關的,只能說是社會消極現象或者社會醜惡現象,而不應屬于腐敗定義的範圍之內。
二、反腐敗戰略——清廉中國建設是反腐敗國家戰略
我認爲,中國應當有能力在15年的時間裏取得反腐敗鬥爭徹底勝利,從而實現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國的戰略目標。這裏可以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來進行分析。
在理論方面。中國共産黨自成立開始起,就一直把廉潔政府、廉潔政治作爲要達到的政治目標,並提出了一系列理念、理論和目標要求。毛澤東曾經提出過要“懲辦貪官汙吏,實行廉潔政治”的政治綱領;鄧小平講“我們要反對腐敗,搞廉潔政治”;江澤民、胡錦濤也都強調要建設廉潔政治。黨的十八大後,習近平總書記在強調建設廉潔政治的基礎上,還“要求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通過不懈努力換來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2018年11月,中國社會科學院第8次反腐倡廉藍皮書新聞發布會第一次提出清廉中國的理念和實現清廉中國的目標。之後,每年中國社會科學院反腐倡廉藍皮書新聞發布會上,都會在清廉中國這個主題上進行拓展和深化。一些研究機構和專家學者也都提出清廉中國或者廉潔中國的戰略目標。這是因爲,這些年我們已經總結和提出了法治中國、平安中國、健康中國、數字中國、美麗中國等國家戰略。清廉中國作爲中國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可或缺的,理所當然地應該發揮其政治基礎和保障功能的作用。
在實踐方面。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持續開展,不少地方概括性地提出廉政建設的目標要求,比如廉政北京、廉潔上海、廉潔深圳等等。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以雷霆萬鈞之力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已經取得了壓倒性勝利並全面鞏固發展。2017年浙江省委在全國率先提出清廉浙江建設的目標,2018年作出推進清廉浙江建設的決定,提出要努力打造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會清朗的清廉浙江。之後,內蒙古、雲南、湖南、湖北、天津、廣西、山西等地也陸續提出了清廉建設的目標要求,海南省委還作出了建設清廉自貿港建設的決定。2021年1月,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明確提出“大力推進清廉建設,努力做到風氣嚴實、紀律嚴明、幹部廉潔、班子廉政”的要求。可以說,清廉建設正在全國上下深入地開展著。
因此,把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國作爲反腐敗國家戰略,是有著廣泛的理論和實踐基礎的。
三、反腐敗徹底勝利的重要基礎——城鎮化程度達到發達國家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六中全會上明確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並全面鞏固,但反腐敗鬥爭還沒有取得徹底勝利。那麽,什麽時候才能夠取得徹底勝利呢?
可以說,反腐敗鬥爭要取得徹底勝利取決于多方面因素,領導人的意志和決心、反腐敗專業化隊伍、反腐敗法律法規體系、人民群衆的支持和參與、反腐敗國際合作,等等,都非常重要。但是,反腐敗鬥爭要取得徹底勝利,必須建立在一個高度發達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質文明的基礎之上,至少城鎮化程度要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
這是因爲,如果一個國家正處于大規模基本建設進程中,也一定是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就難免會出現各種各樣滋生腐敗的土壤、條件和機會。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指出的:“只要存在腐敗問題産生的土壤和條件,腐敗現象就不會根除,我們的反腐敗鬥爭就不可能停歇。”根據2021年國家統計局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2020年我國9億人口在城鎮,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爲63.89%。按目前每年增長1%多一點的速度,要達到國際上75—80%的城市化水平,至少還要十多年的時間。也就是說,在這個過程中,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將繼續存在,腐敗案件的陸續出現也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城鎮化率達到國際標准水平,腐敗問題也只可能降到最低程度,不可能完全根除。
再從透明國際提供的數據看,清廉指數排在前20位的全部是發達國家和地區,包括新西蘭、芬蘭、丹麥、瑞典和新加坡等。所以,發達國家不一定是清廉國家,但清廉國家一定要是發達國家。我們不能把原生態社會也當成清廉,不能想象一個貧窮落後的國家能夠長期地保持清廉。只有建立在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基礎上,清廉國家才有堅實的基礎。這是符合曆史唯物主義基本原理的。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到2035年,我國將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這也是我國進入發達國家行列的時候,應該也將是中國能夠取得反腐敗鬥爭徹底勝利的時候。也就是說,反腐敗鬥爭從現在已經取得壓倒性勝利再到取得徹底勝利,還需要15年的時間。希望到那時,我們能夠實現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國的目標要求,真正步入世界清廉國家的前列。
【李雪勤:長安街讀書會成員、中央紀委研究室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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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星月;初審:程子茜;複審:李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