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2019)第30號公告,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將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准進行轉換。很多人就會問,這跟我有啥關系?別急聽我慢慢道來。
根據人民銀行公告,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准利率(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
那跟個人有什麽關系?如果你有房貸,那就跟你有關系了!如果轉換,你房貸就會根據市場進行變化,而不是固定的利率,因爲市場化更高,在未來每個利率調整日,隨市場利率水平變化調整,如降低,可以享受到江西帶來的優惠。從目前來看,全球經濟不景氣,各類技術發展都處于瓶頸之中,未來降息的空間很大。而國家正在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促進貸款利率“兩軌合一軌”貸款利率定價參考LRP是大勢所趨。從3月日至8月31日是政策窗口期,趁著各大銀行提供的辦理方便,及時轉換是不錯的選擇。
那怎麽轉換成LPR?
先畫個重點:
1、定價基准轉換爲LPR的,LPR的期限品種依據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確定,確定後在合同剩余期限內不再調整;
2、加點數值爲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爲負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
3、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
4、借貸雙方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最短爲一年
根據人民銀行公告,按照“等價轉換”原則,用現在的利率水平倒算出加點數值,將“基准利率上下浮”(做乘法)轉換成“LPR加點”(做加法)
加點數值(有可能爲負數)=目前的利率水平-2019年12月發布的LPR
LPR分1年期和5年期兩種,5年以上的參考5年期及以上的,5年期以下參考1年期的
舉個例子說估計大家明白些:
假設張某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爲8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爲5年期以上貸款基准利率上浮10%,現執行利率爲4.9%×(1+10%)=5.39%。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爲4.8%。如果借貸雙方確定在2020年3月30日轉換定價基准,且重定價周期仍爲1年,重定價日仍爲每年1月1日,那麽加點幅度應爲0.59個百分點(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執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約定的重定價規則,執行的利率將調整爲2020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後每年以此類推。
一臉懵逼?直接看建議吧!
1、還款時間還剩5年以內的,選擇浮動;
2、利率打折期間購買的房産,還款時間還有5年以上的,可以選固定;
3、利率上浮期間購買的房産,還款時間還有5年以上的,推薦浮動;
最後補充說一句:新房奴要發揮嘴炮功能,多跟銀行策一下,爭取利率打折,或許會好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