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美國等地對ICO(首次代幣發行)納入監管範圍後,這一股合規監管的浪潮正蔓延至香港。
近日,香港證監會發布了針對虛擬資産的新規,要求在香港發行和分銷虛擬貨幣資産産品的機構需要申請牌照,虛擬資産交易所要進入監管沙盒;同時要求超過10%資産規模(AUM)屬虛擬資産的基金,僅可針對專業投資者銷售,任何投資虛擬資産的基金和經紀機構,均需要向證監注冊。
“這個事情已經研究很久了”。多位香港的幣圈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此前香港監管就一直對虛擬資産有關注,推出新規之前也與很多幣圈的專業人士進行了多輪深入的溝通探討。新加坡、美國把虛擬資産納入監管,給全世界傳遞了一個信號,虛擬貨幣資産需要走合規路線。
2017年9月,中國央行等七部委正式將ICO定性爲“未經批准的非法融資行爲”,並明確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停止從事ICO”。此後,不少ICO的初創企業只能選擇往海外發展。
這次香港監管的破冰之舉,未來12個月或許就會誕生第一批虛擬資産的經營牌照,香港的經驗是否可以複制到內地?也有內地資深金融人士認爲,考慮到內地金融詐騙活動高發以及反洗錢監管的形勢,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在短期內不會有松動的迹象。
納入監管
李北是中環數字的創始合夥人,他所在的公司是香港一家從事區塊鏈的咨詢機構。在他看來,香港的虛擬貨幣資産事業起步要比內地晚,機構和投資人對區塊鏈、數字貨幣資産的認識都要晚一些,但是香港是金融中心,只要跟錢沾邊的東西大家都會研究一下,研究之後發現其實還不錯。
最近一段時間,李北感覺到香港對數字貨幣資産的認知有一些觀念上的轉變。“過去對比特幣抱著一種玩的態度,現在開始嚴肅地對待這個事情了,從娛樂化性質向資産性質轉變,有些券商或者基金公司也在關注這塊,正在配置數字資産分析師和研究員,幣圈資本的朋友也在給香港資産管理機構培訓。”
有同感的還有香港資深區塊鏈人士張利。他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香港的區塊鏈雖然才剛剛起步,但是內地、國際到香港開會研究區塊鏈技術的專業人士越來越多,有些香港上市公司與區塊鏈不相關的主營業務慢慢轉變成與區塊鏈相關的業務,這些公司甚至成立了區塊鏈上市公司協會,很多時候會把一些已經上市或者即將上市的區塊鏈企業主席或者高管聚合一起。
監管有進一步實質性動作的或許要歸因于新加坡、美國對ICO市場的監管措施的推出。早在去年11月,新加坡金融監管局就發布了I-CO的專項監管准則,開啓監管沙盒對ICO項目進行監控。10月18日,納斯達克宣布可能通過一個新平台進入加密貨幣市場。他們正在研究一個證券通證平台,將幫助企業發行通證,在區塊鏈上進行交易,作爲一種募集資金的方式,也就是證券通證售賣(STO)。STO,全稱Securi-ty Token Offering,是一種以Token(記號)爲載體的證券發行。在美國,STO是一個合法合規的ICO。STO的核心符合美國證監會的監管要求,包括合格投資人、反貪汙、洗錢等用途的投資盡職調查、信息披露和投資人鎖定期限。
“STO把虛擬資産納入監管,給全世界傳遞了一個信號,數字貨幣資産要走一個比較合規的路線,估計香港覺得美國的STO對這方面有正面的作用,順應美國和其他國家地區對資産歸管的趨勢,對虛擬貨幣有了一些新的舉措和安排。”李北說。
香港證監會在本次新規指引中提到,伴隨著市場對投資虛擬資産的基金的需求不斷增長,即便虛擬資産未有爲金融穩定性帶來重大風險,但證券監管機構之間的廣泛共識是,虛擬資産在投資者保障方面造成重大風險。但是對虛擬資産是否被作爲適宜加以規管的金融産品,各司法管轄區對這些風險的監管對策各有不同。
據經濟觀察報記者了解,此次新規的重點主要有三方面:一個以後想在香港做虛擬貨幣或者區塊鏈相關的産品的分銷必須要申請香港1號牌照;第二個是做虛擬資産管理和基金發行必須要申請9號牌照;第三個是數字資産交易所,例如目前比較規模大的火幣、幣安、OK這種,要進入監管沙盒,需要12個月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可能只能交易主流的數字貨幣。(注明:香港證監會旗下有十大類牌照,1號牌式是證券交易牌照、9號牌照是資産管理牌照)。“香港需要看到一個平台運轉完整的財年是否具有賺錢和獨立操作的能力,也包括技術能力和風險控制,在這一年的時間裏讓監管部門看到你平台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是如何操作的,看到你真的是在做一個數字資産交易所而不是一個洗錢的工具或者其它違法的交易平台,經過12個月的運轉後,如果各方面都得到監管的認可就可能有機會拿到香港專門的數字貨幣交易所牌照。”一位香港數字資産交易所的負責人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
對內地的借鑒作用
指引裏雖然有了大致的監管範圍,但還是有很多不明確的地方。
上述香港數字資産交易所負責人表示,目前申請條件是不明確的,證監會並沒列明具體的要求,企業只能自己主動嘗試著申請,在申請的過程中企業也會主動提供門檻,例如提供兩個合規的RO(洗錢報告官員、反洗錢合規官員)、提高注冊資本金等等。
此外,香港證監會發布的針對虛擬資産的新規,要求超過10%資産規模(AUM)屬虛擬資産的基金,僅可針對專業投資者銷售,任何投資虛擬資産的基金和經紀機構,均需要向證監注冊。“這次對數字資産的認定,其實之前已經認定過了,對于資産是被認可的,但目前就已公開的條目來看還是很模糊。”李北說。
經濟觀察報記者向香港證監會詢問是否還會有細則公布。香港證監會回複稱由于新規才剛剛推出,目前還只是一個框架,如果有具體細則官網上會公布出來,但是沒有具體時間表。“我覺得以後的細則可能會對資産的標的物和投資者的准入門檻方面有一些限制。”李北說。
新規推出沒多久,已經有一些幣圈的人在咨詢他關于9號牌申請的事宜,例如運營費用,申請要求,如果要展業需要什麽專業背景,和內地又有什麽不同等等的問題。
據記者從多方了解,需要申請牌照的主體目前可能有以下這麽幾類,首先是專注于數字資産這塊的投資人,他們想拿一個牌照幫助一些機構合規地發行産品,申請牌照的目的主要是投資的性質,拿到牌照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給別人;其次就是像火幣、幣安這種數字資産交易所,對于它們來說,要得到各個國家或者監管認可,獲取牌照是必經之路,一般來說這種大型數字貨幣資産交易所對監管合規的投入很大,只要是經濟承受範圍內的都會去爭取牌照。不過據記者了解,目前在香港還沒有機構發行和分銷數字貨幣資産的産品,不排除以後有些基金能成功發行token,就有需要購買或者參股9號牌。“Token fund對香港牌照有考慮的,持牌等于爲發行Token 有了政府的背書,投資人也會選擇有牌照機構去投資。對他們來說最大的困惑在于監管的不透明,去年內地叫停ICO之後,加密貨幣市場的發展都延伸到海外去了。”李北認爲。
201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公告,要求從此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
香港此次推行的新規是否可以做一次示範,給內地的ICO監管一定的借鑒作用?“這次香港監管可以說是一種破冰之舉,如果未來12個月以後第一批牌照可以批出來,那人們就可以去香港交易所去開戶,如果推行的好,或許可以把香港的經驗複制到國內,嘗試借鑒發牌制監管ICO,哪怕推行的不好,就當作是在香港小範圍的試驗。”張利說。
蘇甯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認爲,考慮到內地金融詐騙活動高發以及反洗錢監管的形勢,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在短期內不會有松動的迹象。
李北認爲,數字貨幣資産監管可能會在香港先行先試,對區塊鏈企業是利好的事情,但短期也不會放開,只是信號釋放的比較明確,可能三到五年內就會落地,香港資管平台可能會有一定的比例配置數字資産,通過相應的基金渠道把産品發出來。
(責任編輯:楊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