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日前,印尼海軍軍官已要求一家船東支付 375,000 美元以釋放上周扣留的油輪“Nord Joy”號,該船被指控“非法停泊在新加坡附近的印尼水域”。
據悉,“Nord Joy”號是一艘懸挂巴拿馬國旗的船只,船長183米,船寬32米,可裝載多達35萬桶燃料。
去年印尼水域發生了十幾起類似的扣押事件。在這些事件中,每家船東支付了約30萬美元的非正式款項使得被印尼海軍扣留在新加坡東部的船只獲釋。
兩位安全消息人士說,5月30日,油輪“Nord Joy”號在新加坡海峽以東的印尼水域停泊時被武裝海軍人員登上。
“Nord Joy”號管理公司位Synergy Group沒有回應有關海軍工作人員要求支付非官方款項的問題。Synergy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5月26日,“Nord Joy”號停泊在一個被認爲不在印尼領海的位置,5月30日,印尼海軍登上該船,聲稱該船在印尼境內。
Synergy Group說:“我們正在與海軍、律師和當地代理合作,以解決這個問題。”
兩位消息人士稱,“Nord Joy”號被海軍艦艇護送到巴淡島附近的一個錨地,船長被帶到基地,並被海軍軍官告知要安排支付37.5萬美元,否則案件將進入法律程序,可能將面臨幾個月的收入損失。
當被問及海軍官員是否要求提供37.5萬美元以釋放“Nord Joy”號時,印尼海軍發言人Julius Widjojono 表示,已對這一指控進行了調查,並未發現“任何迹象”表明出現此類情況,“收取非官方款項以釋放船只被嚴令禁止”。
Widjojono證實,海軍人員已經扣留了“Nord Joy”號,因爲該船涉嫌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印度尼西亞水域抛錨、侵犯了該國海上通行權以及在未懸挂國旗的情況下航行。
Widjojono說:“該案件仍處于初步調查過程中,根據印尼法律,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抛錨,最高可判處船長一年監禁,並處以2億印尼盾(13,840美元)罰款。”
此前,印尼海軍在去年11月聲稱,因未經許可抛錨、偏離航行路線或中途停航時間不合理而被扣留的船舶數量有所增加,“船只要麽因爲證據不足而被釋放,要麽案件通過印尼法院處理,沒有向海軍或其工作人員支付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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