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的莫哈默賽亞華後來入禀法院發起民事訴訟,准備向王大衛索討賠償。訴方律師過程中掌握到案發時的行車記錄器錄音,結果發現肇禍者另有其人,于是將這段錄音交給警方。
根據早前報道,王大衛在車禍發生時也在車上,他事後被指告訴在場警員自己就是肇禍司機,並在警局錄口供時堅持同樣說法,還聲稱自己因長時間工作而感到疲倦,一時疏忽釀成車禍。
控方過後在10月7日向高庭申請撤銷王大衛早前面對的罪名,獲得法官批准。庭上沒有揭露這起車禍索賠案的近況。
王慧玲被指無駕照開車U轉時沒查看路況,撞倒從反方向駛來的一輛電單車,導致騎士受傷。父親王大衛當時替女兒頂罪,被判坐牢五天和吊銷駕照兩年。訴方律師後來掌握行車記錄器錄音,才揭露真正肇禍者。
王大衛則被指允許王慧玲在無照和沒有第三方保險的情況下開他的車。父女倆也被指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由王大衛幫忙頂罪,讓王慧玲得以逃過刑事責任。
共謀妨礙司法公正 各可判監七年及罰款
根據控狀,王慧玲涉嫌于2019年10月15日晚上10時05分,在未持有駕照和沒有第三方保險的情況下,開車行駛在淡濱尼2道往1道的路段,結果她U轉時沒有查看路況,撞倒從反方向駛來的一輛電單車,導致騎士莫哈默賽亞華(23歲)多處受傷和左手腕骨折,事後拿了80多天病假。
兩人已聘請律師,代表律師告訴法官他需要時間准備陳情。法官批准父女各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案展11月24日過堂。
女兒涉嫌無照開車疏忽撞倒電單車騎士,父親卻爲女兒頂罪坐牢。兩人的對話錄音兩年後在民事案曝光,才揭露這起頂罪案,父女倆雙雙被控上庭。
共謀妨礙司法公正若罪成,兩人將各面對坐牢長達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
父親王大衛(56歲)和女兒王慧玲(26歲)星期四(10月27日)各面對三項控狀,包括妨礙司法公正、抵觸車輛(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令和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王慧玲也面對多一項疏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
王大衛後來在2020年9月承認疏忽行爲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後,被判坐牢五天和吊銷各級駕照兩年,並于判刑當天入獄服刑。
穿著藍色運動有領上衣的王大衛,與穿著灰白色長袖上衣、蓄著及肩長黑發的王慧玲一同面控,期間不時交頭接耳,看似相當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