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男子持菜刀砍人後逃離現場,在五個小時內因涉嫌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被警方逮捕。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四(10月27日)發文告說,警方在星期三(10月26日)下午約3時35分接獲通報,指一名男子在新樟宜路上段持菜刀襲擊一名69歲男子。
警方強調,當局絕不容忍類似暴力行爲以及公然無視法律的行爲,違法者將依法嚴懲。
持刀傷人的男子在警員到場前逃離現場,69歲男子的頭部受傷,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送院治療。
警方也在附近的垃圾桶內搜出一把菜刀作爲證物。
男子將在星期五(10月28日)被控上法庭。根據刑事法典第324節條例,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長七年監禁,或鞭刑,或罰款,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勿洛警署的警員隨後展開調查,通過警方電眼鎖定31歲男子的身份,在接到報案後的五小時內逮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