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國家有著自己國家不同的法律規定,並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例如,新加坡就因其國內法律的嚴格而被衆人所知曉。菲律賓也有著自己獨具特色的法律規定,這些規定許多是延續了曾經的舊法。但即便過去適用,但是放在現代來看,這些法律規定就未免顯得有些奇葩了。
菲奇葩規定:結婚可免強奸刑責
爲了保護女性權利,幾乎每個國家法律規定中都設立了強奸罪,菲律賓也不例外。但是,菲律賓卻額外的規定了可以免除刑事責任的條款。
根據菲律賓1997年《反強奸法》的有關規定:如果被告是被害人的合法丈夫,那麽被害人作爲妻子隨後寬恕可抵消被告的犯罪行爲或處罰。簡單的來解釋就是,如果男子在對女性實施強奸行爲後,與這名女性合法締結爲夫妻,那麽這名男子便可免除刑事責任。
菲律賓有學者解釋稱,這條法律是爲了給冒犯的丈夫一個與妻子重新開始的機會。但是,讓被害人與對自己實施侵害的犯人結婚,真的能幸福嗎?
菲奇葩規定:不能離婚
菲律賓是如今爲數不多法定不允許離婚的國家。離婚之難,難于上青天,在菲律賓即便夫妻之間已經沒感情了,也不能通過法定程序解除婚姻關系。
根據菲律賓的法律規定,菲律賓人的婚姻是受國家保護的,是不可侵犯的社會制度。認爲任何問題,都應當以反對婚姻解除或無效的方式去予以解決。雖然如此一來,人們會更加認可婚姻的神聖性,菲律賓不會出現閃婚、閃離等高離婚率問題。卻難免漠視了一些家暴、出軌等情況的解決,不知道菲律賓何年何日才能實現離婚的合法化。
菲奇葩規定:寡婦再婚要遵守“301”
雖然菲律賓作爲一個天主教國家,離婚是不被允許的,但是喪偶後再婚是被認可的。不過,女性在喪偶後再婚也是有條件的。
根據菲律賓有關法律的規定,女性在配偶死亡起的301天內再婚,或者是在其死亡時懷孕、分娩前再婚的,將受到有關的處罰。背後的立法原理解釋爲:“防止對孩子的親子關系和親子關系産生混淆”,但是實際上産生影響更多的是在女性身上,讓女性被迫爲其丈夫守寡301天。
不過菲律賓國內的有關議員正在積極推動推翻這條法案,相信不久後便可以廢除這條奇葩規定了。
菲奇葩規定:結婚需父母同意
由于在菲律賓離婚是不被允許的,結婚就會格外的嚴謹和小心。18歲至25歲的男女結婚時,需要聽取父母的意見和建議,甚至需要他們的同意。
根據菲律賓法律的規定,已滿18歲至21歲的成年人結婚,需要新人提供雙方父母經過公證的同意書。而21至25歲的成年人結婚,則需要提供雙方父母經過公證的意見書。如果新人們不能提供,便無法進行後續的結婚程序。
這樣一定程度上,可以讓新人雙方有更多時間去慎重考慮是否要進入婚姻。同時,也可以更多地聽取父母的想法和建議,以此來決定是否真的要與對方結婚。
菲奇葩規定:盜竊、欺詐親人不負刑責
爲了保護個人合法私有財産不受非法侵害,各個國家都基于法律對犯罪人規定了其應當負的刑事責任。但是,菲律賓的刑法典卻對盜竊、欺詐規定了免除刑事責任的情況。
爲了維護家庭和睦,根據菲律賓《刑法典》的規定,配偶、長子、後裔或同系親屬,或喪偶配偶在去世配偶之前所擁有的財産應已轉移給另一方,或共同居住的兄弟姐妹、姐夫、姐夫,實施盜、欺詐行爲可不負刑事責任,而只承擔民事責任。
上面的這些菲律賓奇葩規定,不知道有多少是你無法接受的呢?有的已經脫離現代社會的需要,顯得有些不適合了。有一些看似奇葩,實則蘊含著一些道理。你是否還知道菲律賓其他的奇葩規定呢,不妨在下方評論區分享給小編吧。
點擊下方“了解更多”,閱讀更多關于菲律賓的資訊~
注:本文爲在菲言菲原創作品,未經授權嚴禁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