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經濟日報北京4月23日訊 (記者顧陽)記者從海關總署獲悉:目前,中國已與歐盟、新加坡、韓國、瑞士、新西蘭、日本、以色列、澳大利亞等9個經濟體的36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安排,其中包括14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實現貿易暢通。
“經認證的經營者”制度是世界海關組織爲實現《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准框架》目標,構建海關與商界之間的夥伴關系而倡導的一項重要制度。海關通過開展AEO互認合作,相互認可對方國家(地區)的AEO企業資質,並提供通關便利措施。比如,直接享受到適用較低的查驗率、優先辦理海關業務、設立聯絡員、非常時期優先通關等以信用管理爲基礎的差別化便利監管措施,大大壓縮企業通關時間,最大限度地降低進出口企業貿易成本,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
近期,海關總署全力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主要貿易國家的AEO互認磋商進程。在即將召開的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期間,我國海關將與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以及新加入“一帶一路”倡議的烏拉圭分別簽署雙邊《AEO互認安排》,與俄羅斯簽署《中俄海關AEO互認行動計劃》。
目前,海關總署已與蒙古等國家海關基本完成互認磋商,有望于年內實現互認。此外,海關總署正在積極推進與伊朗等10余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海關的AEO互認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