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彭博社消息稱,在上周指出ICO(虛擬代幣首次發行)屬于非法集資行爲之後,中國計劃禁止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的人民幣交易,這對全球1500億美元的虛擬貨幣市場造成了震動。
彭博社稱,一位不願具名的接近此事的人士表示,目前監管部門無意于禁止比特幣場外交易。而中國央行尚未對此事回應。
中國虛擬貨幣全面進入嚴監管時期,而縱觀全球,越來越多的國家將比特幣納入監管範圍之內,但態度還是頗爲不同的,總體來看,日本、新加坡、英國、澳大利亞對比特幣較爲友好;美國的情況比較複雜,各個州的態度不一;俄羅斯、泰國的態度經曆了從嚴令禁止到逐步放松;韓國如同中國一樣,正在加強通過數字貨幣洗錢、非法融資的調查,可以說是最嚴苛的。
今年以來,央行入駐京滬三大比特幣交易所並提出反洗錢、收取交易費等措施,再到認定ICO爲非法公開融資行爲,蘇甯金融研究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對澎湃新聞表示,我國金融行業正處于強監管階段,各個細分業態全面收緊,在此大環境影響下,哪裏有風險,哪裏便會有強監管,在ICO代幣發行和虛擬貨幣投資交易領域,的確存在一系列的風險隱患,于是就引來了監管的介入。
“從深層次上看,主要的原因應該在于對于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內在價值,目前仍然存在兩極化的爭議,若肯定虛擬貨幣的價值,在監管上會更傾向于包容,若認爲虛擬貨幣沒有切實的價值,在監管上則會傾向于嚴格監管,”薛洪言稱。
比特幣
日本:認定比特幣爲合法支付方式
今年4月1日,日本國內對修訂過的《支付服務法案》正式生效,比特幣作爲虛擬貨幣支付手段合法性得到承認。這個修正法案還對《犯罪收益轉移預防法案》進行了修訂,要求比特幣交易所實施比目前更加嚴格的KYC政策(即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戶政策,指對賬戶持有人的強化審查,了解資金來源合法性,是反洗錢用于預防腐敗的制度基礎)。交易所必須開始核查開戶用戶的身份,保管交易記錄,並且向監管機構報告可疑交易。
此外,在央行入駐中國比特幣交易所,並要求交易所收取交易費用之後, 7月1日,日本新版消費稅正式生效,比特幣交易正式不再需要繳納8%的消費稅。也就是說,日本政府已經批准免除數字貨幣交易稅,包括比特幣。這也是導致日本取代中國,成爲比特幣交易第一大國的原因之一。
在日本,比特幣的主要監管者是日本金融服務局(FSA)和日本央行(BOJ)。
新加坡:不幹預商戶接收比特幣
同中國一樣,新加坡在2013年時就表態,將比特幣等同于商品處理。不同的是,中國央行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主要是出于防範金融風險的考慮,否認其貨幣屬性。而新加坡主要是征稅方面的考慮,其稅務局表示,當比特幣被出售或者對商品進行支付的時候收取一定賦稅。
以色列也是一樣,澄清了加密貨幣爲一種不同于金融證券或股票的資産。同時,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也不會被當作一種貨幣形式。如果有人想要出售所持有的加密貨幣,那麽這些加密貨幣也將適用于25%資本利得稅規定。同時,交易加密貨幣的交易所也將必須收取17%的增值稅(VAT),然後上交給政府,同時還有企業所得稅。
2016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了一項對于新加坡幾類特定數字貨幣企業的監管計劃,要求比特幣公司在經營中必須確認顧客的身份,並對可疑交易進行上報,以遏制比特幣洗錢以及其他的違法活動。但新加坡金管局也表示,不對在商業活動中接受比特幣的行爲進行監管,當權者不應該幹涉是否在經濟活動中使用比特幣的商業決定。
今年8月1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表明,如果數字代幣構成證券與期貨法案(SFA)中監管的産品,其發售或發行將受金融管理局的監管。
英國:沙盒制度容錯
英國對比特幣的態度應該是最友好的幾個國家之一了。英國央行此前表示,該行將使用數字貨幣背後的技術概念(也就是區塊鏈技術)來對其進行更多的監管,並提供新方式來刺激經濟。此外,英國並未對比特幣進行大量監管,也沒有要求貫徹KYC(認識你的用戶)、AML(反洗錢法)原則。
英國的監管主體是央行(BOE)和英國金融行爲監管局(FCA)。FCA對于金融科技還有沙盒監管制度,可以容錯。
澳大利亞:減輕比特幣交易稅
2017年7月1日,澳大利亞的比特幣立法生效,在該國的比特幣交易的交易稅將更低。專業提供GST退費服務的網絡Easy GST Refunds解釋說,“澳大利亞商品與服務稅(GST)就等同于其他國家的消費稅。”
澳大利亞政府終于兌現了承諾,在2017-2018年預算中宣布數字貨幣交易將不再需要重複繳稅。“從7月1日起,購買數字貨幣將不再屬于GST的範圍,允許數字貨幣被當中貨幣一樣用于GST用途。”
此前,使用比特幣的澳大利亞消費者需要繳納兩次GST:一次是在購買比特幣時,另一次是在使用比特幣兌換其他商品和服務時。
美國:牌照化管理
美國由于實施聯邦制,各個州對待比特幣的態度有所不同,比如華盛頓州比較嚴格,今年4月通過了5031號法案,規定了數字貨幣交易所需要申請牌照,同時要求獨立第三方審核,並要求購買一定金額的“風險保證債券”,這個保證金大小與其前一年進行的交易額相關。這也導致大批比特幣公司脫離華盛頓州,去往相對沒有管制的特拉華州等州。
美國其他州也在積極對比特幣交易平台實施牌照化管理。2015年9月份,波士頓創業公司Circle獲得了第一張BitLicense,但在2016年12月份,該公司宣布放棄比特幣交易所業務,轉而將重點放在支付方面。後來,紐約州金融服務部(NYDFS)正式授予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在該州經營業務的許可證BitLicense。除了BitLicense,NYDFS向比特幣創業公司Gemini信托公司和itBit信托公司授予了銀行執照。
對于比特幣的一些衍生金融産品,美國不同監管部門的態度也不一樣。比如今年早些時候,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以市場缺乏監管爲由駁回了兩個比特幣ETF的申請,但也同意了發起人繼續申請。而2017年7月25日,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運營商LedgerX LLC 獲得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批准,正式成爲一家受美國聯邦監管的合法數字貨幣交易所及衍生品合約清算所。
從監管部門看來,各州負責比特幣監管的部門也有所不同,比如紐約州是NYDFS,伊利諾伊州是財政與專業監管部(IDFPR)。全國層面,2017年7月26日, SEC表示數字代幣的發售(即ICO)“受聯邦證券法的管制”,但是沒有對比特幣這種虛擬貨幣提出監管意見。而早在2013年,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系統(fincen)曾發布指南,明確指出不能因爲虛擬貨幣不是真實的貨幣,其相關主體就能逃脫貨幣轉移服務法的監管。
俄羅斯:禁止比特幣之後又動搖
俄羅斯對比特幣的態度經曆了一個重大轉折。
2014年2月,俄羅斯總檢察院(Russian Prosecutor General)辦公室發表聲明,明確禁止在俄羅斯境內使用比特幣,“俄羅斯聯邦的官方貨幣是盧布。禁止引入其他貨幣單位和金錢代用品。”
但之後俄羅斯又經曆了動搖,2017年4月,俄羅斯財政部副部長Alexey Moiseev表示俄羅斯有可能會在2018年視定加密貨幣爲合法,此後在這位副部長又表態,可能禁止“不符合資質”的普通散戶參與加密貨幣交易,政府將只允許合格的投資者購買加密資産,理由是難防數字貨幣的龐氏騙局。
但是隨後不久,俄羅斯央行金融科技中心首席Maxim Grigoriev明確指出,當前在俄羅斯談論加密貨幣合法化爲之尚早。
最新的消息是,俄羅斯央行提議將比特幣定爲數字商品,並對其進行征稅。
從嚴令禁止到放松管制,泰國對比特幣的監管曆程也與俄羅斯相似。
韓國:加強反洗錢調查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3日表示,將加大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監管,並對利用數字貨幣進行洗錢、非法融資和其他違法交易的行爲展開調查。該委員會稱,應警惕近期數字貨幣的交易量和波動範圍“過度”帶來的風險。韓國是全球比特幣交易規模最大的幾個國家之一,預計有約100萬人持有比特幣。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稱,政府有必要對數字貨幣進行監管,以防止違法交易和單純的投機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