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潔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名家簡介
張潔,美國芝加哥肯特法學院比較法碩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律碩士,現爲上海市光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上海市律師協會國際貿易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律師協會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考核面試考官、上海律師協會考核委委員、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執業期間代理商事類糾紛案件每年均在15件以上。曾多次參加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等機構舉辦的調解員/仲裁員培訓,對于仲裁裁決的形成過程、影響裁決結果的各種因素、如何發揮代理律師的積極作用等有著非常豐富的經驗與認識。
曾在大型央企任職多年,從事法務工作。2003年起從事專職律師,擔任多家海內外知名企業的法律顧問,長期參與委托人的商務談判、投資、並購、外資公司設立等多起非訴項目,擅長爲企業量身定做專項法律服務,協助設計公司治理結構,梳理規章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規範公司業務流程。正在或曾經服務過的客戶有:百聯集團、陶氏化學、日本東芝、日本美津濃、遠東國際、東森國際、天津物産、OTIS電梯、新加坡MM2、歐瑞康紡織機械、維聯傳熱、中外運安邁世、上海中絲進出口、上海都市生活、五礦公司等知名中外企業。
擅長領域:
外商直接投資
公司法律事務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簡稱哈仲,英文簡稱HRBAC)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于1996年8月組建的哈爾濱地區唯一的常設民商事仲裁機構。
哈仲根據當事人的仲裁協議,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産權益糾紛,主要包括買賣、贈與、借款、租賃、融資租賃、承攬、建設工程、運輸、技術、保管、倉儲、委托等合同糾紛。
您簽訂合同時需要在合同中簽署仲裁條款
標准仲裁條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補充仲裁協議示範文本:
雙方因 XX 合同産生糾紛,現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約定送達條款: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爲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爲送達之日。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
電話:0451-82815701
82815702
傳真:0451-82815770
地址:哈爾濱市道裏區
撫順街1號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