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唐榮 通訊員 孟廣軍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一起搶劫案成功獲判,被告人阿坤在潛逃6年後終落法網,獲有期徒刑10年,而他的供述將一起七年前的舊案再次擺到衆人面前。
七年前,被害人阿田是一名剛過20歲的女孩,性格開朗的她爲開拓眼界增長閱曆,曾到國外遊學,結識了一些天南地北的朋友。2013年4月底,已回深圳定居的她接到一個來自新加坡的陌生電話,對方開口就說“明天我有兩個朋友去深圳,你招呼一下好嗎?”阿田覺得電話裏的聲音很熟悉,憑感覺就認定對方是自己之前在新加坡認識的華裔朋友,熱情好客的她未再確認對方身份,一口答應下來。
次日下午,阿田又接到了一個陌生的深圳號碼,一名男子在電話中自稱是華裔朋友的朋友,現在深圳,因不熟悉環境需要阿田幫忙接待。阿田答應了,忙完了其他事情後,在晚上8時40分左右來到對方入住的酒店。
阿田按響門鈴,一名陌生的男子打開了門,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她沒有時間反應和自保:該男子二話不說,將阿田一把拽入房間,用手掐住其脖子,拿著的匕首將她手上劃了一條痕。房間裏還有另外一名男子,2人將阿田按在床上毆打,並用透明膠紙纏住了她的手、腳、嘴和眼睛。控制住阿田後,2名男子打開她隨身攜帶的包,拿走了裏面的現金、銀行卡,並將她身上佩戴的鉑金镯子、戒指、項鏈、耳環一並取下,隨後2名男子把阿田獨自留下,離開了房間。
阿田聽到一切安靜後,努力掙脫了雙手的束縛,第一時間打開房門逃離房間,很快被酒店保安員發現並解救,立即報警。
警方根據監控鏡頭迅速鎖定實施搶劫的2名男子。9天後,被告人阿天落網,另一名男子阿坤則聞風而逃。阿天很快供認了自己的行爲,並稱是從自己的一個朋友那裏獲得了阿田的號碼和信息。令阿田意外的是,被告人口中所稱的這位“朋友”她根本沒有印象。
2019年12月,阿坤在潛逃6年後落網,據其供述,他和阿天是老鄉,在廣東打工,後因經濟困難,兩人想著去哪“搞錢”,這時有一位相熟的酒水推銷員向他們倆提供了阿田的信息,說這個女孩很有錢,平時的吃穿用都價值不菲,如果能約出來肯定可以敲到一筆錢,並將阿田的手機號碼給了他們。
經過精心布局,阿天和阿坤先通過改號軟件設置了一個新加坡號碼,再假冒朋友身份打電話給她,很快獲得涉世未深的阿田的信任,一步步走進了他們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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