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1992:博弈與共識
“說實在的,我們這些人當時還是沒有應對西方‘輿論戰’那種經驗,寫東西只想著准確。起碼我自己當時就沒有想到,怎麽樣把它寫得朗朗上口。”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副會長、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原副主任孫亞夫笑著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今年是“九二共識”30周年。1992年,還是海協會副秘書長的孫亞夫全程見證了它的誕生。如今,他還能脫口而出海協會對“九二共識”的概括:兩會(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
他說,這個概括是非常准確的,對共識的主體、表述方式、意涵都一言以蔽之。但他也坦承,這個句子太長了,連他自己一開始都不容易一口氣說下來,也難怪很多老百姓會跟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中各表”等簡單易記的話說。但這些概括是不准確的,因爲既然都已達成“共識”了,又何來離開共識內涵的“各表”呢?
他認爲,如果一定要給它一句簡短上口的概括,或許可以叫作“各表堅持一中”。他強調,“堅持”兩個字不能漏了,因爲不管如何“各表”,都不能離開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堅持。
“形勢比人強”
孫亞夫反問記者,有沒有想過爲什麽會有“九二共識”?他說,要理解“九二共識”,就不能不從1990年七八月間的兩起慘案說起。
1990年7月22日清晨,福建平潭縣幾位漁民在海灘上發現了擱淺的“閩平漁5540”號漁船。兩個船艙蓋都被大號鐵釘釘死,船艙中共有25具屍體,還有一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他們是被台灣當局遣返的私渡者,悶在窄小密閉船艙中窒息死亡。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8月13日,台灣當局遣返“閩平漁5202號”途中,押送的軍艦與漁船相撞,造成21名被遣返人員遇難。
不到一個月相繼發生兩起慘案,台灣島內輿論大嘩。台灣當局只能想辦法與大陸有關方面協商解決,地點選在了金門。
9月12日,國台辦交流局副局長樂美真以中國紅十字總會理事身份與台灣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簽署了合作遣返協議(“金門協議”),這是1949年以來兩岸分別授權民間團體簽訂的第一份書面協議。
樂美真在接受台灣記者采訪時稱,目前台灣問題是“形勢比人強”。
的確,在海峽兩邊,形勢發展都很迅速。
從10月7日開始,在一個多月裏,台灣相繼成立了三個與大陸事務相關的新機構:“總統府國家統一委員會”(簡稱“國統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稱“陸委會”)和以民間團體形式出現的“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構成了由決策到執行的“一條鞭”體系。
12月,中共中央召開全國對台工作會議,這是1949年以來首次全國性對台工作會議,江澤民、李鵬、楊尚昆等出席。
鄧小平曾說,蔣經國一死,關鍵問題就會出來,要在經濟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這樣台灣的地位就穩定了。時任國台辦副主任唐樹備回憶,這次會議貫徹了鄧小平對台工作的新判斷、新對策,實際上調整了兩岸和平統一進程的規劃和部署。
這次會議之後,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合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央對台辦改名“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 由王兆國擔任主任。
台辦很重視台灣海基會的成立。雖然此前兩岸有1986年的“兩航談判”、1990年的“金門談判”,但畢竟是因處理突發事件而起,現在台灣當局專門成立唯一受權與大陸交往、商談的海基會,這還是第一次,意味著兩岸商談之門即將開啓。爲了與海基會打交道,台辦新設了綜合局,由鄒哲開任局長,歸唐樹備領導。
原來在中央對台辦二組工作的孫亞夫,在這時被調入綜合局,擔任處長。他回憶,那時綜合局人很少,就五六個人,實際上並沒有分處。
孫亞夫說,當時唐樹備考慮,爲避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問題,也爲雙方的交往、商談提供一個規範,要搞一個東西,讓他與李亞飛共同起草,這份文件後來定名爲《處理海峽兩岸交往中具體問題應遵循的五項原則》。
1991年4月,台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陳長文率大陸訪問團“拜碼頭”來了。
4月29日,唐樹備在釣魚台國賓館會見了陳長文一行,在交談中提出了這五項原則,後來台灣媒體稱之爲“唐五條”。“唐五條”包括盡早實現三通、盡早促成有關方面直接商談等,其中核心的一條是“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陳長文聽後有些錯愕,他說,海基會是來談事務性問題的,沒有被授權談政治性問題。
對于陳長文的反應,孫亞夫也感到意外。他以前所接受的教育一直說國民黨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海基會的人連背包上都印著“中國的、善意的、服務的”9個字,爲什麽卻不願意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當年11月,陳長文第二次率海基會來京,就海峽兩岸共同防止和打擊犯罪進行程序性商談。
在唐樹備的堅持下,雙方討論了在事務性商談中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陳長文同意寫上“一個中國原則”,但堅持要求加上“對等互惠”的字句,以體現“兩個對等政治實體”的涵義。達成共識的努力,又功虧一篑。
1991年是海峽突發事件高峰期,涉及兩岸的走私、搶劫和漁事糾紛頻發,這些都要求雙方加強溝通、商談。
台灣方面一直希望大陸也成立一個與海基會對應的民間團體。陳長文這次來訪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吳學謙會見了他,告訴他大陸方面已決定成立海協會。吳學謙說,台灣當局一些領導人一再表示希望我們成立這樣一個團體,我們尊重你們的意見成立了,但是我們仍然堅持一貫主張,就是國共兩黨盡早接觸,商談祖國統一問題。
12月16日,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簡稱“海協會”)成立。爲此,台辦內新成立了協調局,專門負責海協會工作。
協調局人很少,與綜合局合署辦公,局長由鄒哲開兼任,孫亞夫由綜合局調入協調局,兼任海協會協調部主任。
台灣方面迅速回應。海協會成立當天,“陸委會”副主委兼新聞發言人馬英九表態說,海協會成立是相當務實之舉,未來兩岸應本著循序漸進的原則,把能解決的問題先解決掉。他同時表示,海基會沒有海協會“實現祖國和平統一”這項直接任務,沒有處理政策性問題的權限。
“他們承認要堅持‘一個中國’了!”
台灣希望優先解決的急務有兩項,一是兩岸公證書的查證和使用,二是挂號函件的查詢和補償。
1992年3月下旬,台灣海基會法律服務處處長許惠祐來京,與海協會進行工作會談。海協會參加的是研究部主任李亞飛和咨詢部副主任周甯。
雙方存在著一些技術性分歧,如相互提供公證書副本的種類、收費等問題,但真正的症結還是在于如何對待“一個中國”原則。海基會堅持實行“文書驗證”,實際上是援引國與國之間的做法;還堅持郵件應在海基會和海協會之間處理,而不是兩岸郵政部門直接處理,因爲“情勢還不到直接通郵的階段”。
因此,海協會要求在協議中明確一個中國原則,或者注明是“中國內部事務”。許惠祐則說,他沒有被授權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中國原則與所談的技術性事務無關。
雙方談了3天,陷入僵局。海基會稱海協會“附加政治性議題”,單方面終止了原定由兩會負責人出面主談的第二階段商談。
3月30日,唐樹備會見兩岸記者,詳細闡述了爲什麽在雙方的事務性商談中必須遵循一個中國原則的理由。
之後,海協會把唐樹備的談話歸納成三句話。第一句是,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的事務,應本著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第二句是,在事務性商談中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第三句是,表述方式可以充分討論,並願聽取台灣各界意見。
“當時,國共兩黨都持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但對一個中國的涵義看法不同,這是台灣當局不願與大陸方面一起表達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態度的深層次原因,能否處理好這個問題成了兩會能否達成共識的關鍵。當時領導同志想了個辦法,就是我不跟你討論‘一個中國’的具體涵義。當然,不討論不等于以後都不碰,政治談判的時候當然就得碰,但事務性商談時可以不討論。這三句話中包含了海協會的新思路,實際上解決了達成‘九二共識’的指導思想問題。”孫亞夫說。
由于海協會的堅持,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台灣老兵辦理來大陸探親、兩岸同胞通婚、領養子女、財産繼承等都受到影響,引起了老兵的不滿。這種情況下,李登輝讓“國統會”研究後提出建議。
5月,“國統會”開會討論,多數意見認爲目前不宜將一個中國原則納入兩岸事務性協議中。但是台灣正在制定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卻在島內引發了一場關于“一個中國”的大討論。
《中國時報》社論稱:“在兩岸進一步交往中,如何界定‘一個中國’的內涵,已是不可回避的問題。”《聯合報》社論指出,若是因爲中共提“一個中國”便回避之,忌諱之,就會“喪失與中共爭取一個中國主導者的地位”。著名政治學者魏镛說,如果認爲接受“一個中國”便會讓人誤會我們已經接受“一國兩制”,或者將使國際人士誤以爲我們已經接受中共代表中國,“這種論點未免太心虛,太低估了本身在國際社會中說明及澄清我方立場的能力”。
“國統會”再度開會研究,8月1日通過了《關于“一個中國”涵義》的決議。
決議共三點,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點:“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爲‘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爲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爲‘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于整個中國,目前之治權,則僅及于台澎金馬,台灣固爲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爲中國之一部分。”
“‘8.1決議’發表以後,說實在的一開始我還挺有意見,我說怎麽講一個中國盡講‘中華民國’,這哪行啊?”孫亞夫回憶。
海協會的顧問們被請來商議。孫亞夫在大門口將他們迎到會議室,他記得,台盟中央主席蔡子民見到唐樹備第一句話就是:“樹備啊!好啊!他們承認堅持‘一個中國’了!”
孫亞夫感歎,這是一種政治敏銳性和政治判斷力,自己比起老同志真是有很大距離。“我們後來也學會了,抓住你一個東西,我就‘扭’住你。”他笑著說。
“當時台灣當局是承認一個中國的,這是從老蔣、小蔣傳下來的傳統,但是在台灣1971年被逐出聯合國以後,再講‘一中’他們就覺得非常別扭,因爲國際社會都承認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他們慢慢就少講了,特別是不願意跟我們一起講。”他解釋說。
爲了回應“8·1決議”,8月27日,海協會負責人發表談話。
談話首先肯定,決議明確“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對海峽兩岸商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表明在事務性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爲海峽兩岸的共識;同時也不失分寸地指出,“當然,我會不同意台灣有關方面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理解”;並建議雙方在這一共識基礎上迅速恢複並推進事務性商談。
“立此存照”
10月28日,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在香港重開工作性商談,分別由周甯和許惠祐主談。
台灣“國政基金會國家安全組”撰寫的文章《何謂“九二共識”》披露,台灣方面認識到,如果不就一個中國原則加以處理,就無法突破僵局,也就無法解決兩岸間亟待解決的問題。反複研究之後,他們針對之前海協會的方案提出了五種對案,授權海基會在會談中酌情提出。
這五案中包含著兩岸尚存政治分歧的內容,都沒有被海協會接受。如第一案“雙方本著‘一個中國,兩個政治實體’的原則”,“兩個政治實體”的表述是大陸方面無法接受的。再如第二案“雙方本著‘謀求一個民主、自由、均富、統一的中國,兩岸事務本是中國人的事務’的原則”,“民主、自由、均富、統一的中國”實際上是針對“一國兩制”提出的,而“中國人的事務”則是以模糊的用詞來回避表述“中國的事務”。
原定兩天的時間已過,眼看又要談崩。在海基會的要求下,海協會同意延長半天。10月30日下午,雙方繼續商談。
許惠祐又提出了三種口頭表述方案。這是海基會根據與大陸方面打交道的經驗和體會,對前五案加以修正而成的,並獲得了“陸委會”的同意。這三案由許惠祐口述,周甯記,記不下來時,他索性把對方的本子拿過來抄。記錄完後,雙方又進行了核對。許惠祐還建議,在兩會彼此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各自以口頭聲明方式表述。
許惠祐口述的第三案(總第八案)爲:
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于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唯鑒于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爲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于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香港商談結束後,海協會內部評估認爲,海基會這一案表明了謀求國家統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雖然提出對一個中國涵義“認知各有不同”,但沒有具體述及“一個中國”涵義,因此可以采取擱置爭議的辦法處理。
但是,許惠祐提出“各自口頭表述”的建議算不算數呢?考慮到此,唐樹備讓當時已擔任海協會副秘書長的孫亞夫給接替陳長文擔任海基會秘書長的陳榮傑打一個電話。
11月3日上午,孫亞夫致電陳榮傑,按照事前經報批的電話口徑表示:海協會充分尊重並接受海基會以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的建議,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另行協商。
陳榮傑接電話後,海基會于當天發布了新聞稿,並在深夜將新聞稿傳真給了海協會。新聞稿說,主管機關同意該會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一個中國”原則的意見,至于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將根據“國統綱領”和“8·1決議”加以表達。
唐樹備考慮,不能讓對方以新聞稿代替第八案,爲防“翻臉不認賬”,有必要將對方的方案和海協會的對案都公之于衆,“立此存照”。
海基會第八案與海協會原本提出的第四案“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對兩岸公證文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相近,因此海協會決定在第四案的基礎上加進與“認知各有不同”相對應的話,修改爲:
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11月16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將海協會的上述口頭表述要點通知對方,並將海基會的口頭表述記錄作爲附件附于其後。該函當天由媒體向外發布。
台灣“陸委會”次日下午召集會議,重點研究了海協會來函的“背後動機”,最後決定暫不複函,而是由海基會副秘書長李慶平召開記者會回應。李慶平代表“陸委會”和海基會發表談話,對海協會來函表示了歡迎。
12月3日,海基會正式複函海協會,未對海協會11月16日函告的口頭表述要點提出異議。
此後,當事雙方都認爲達成了共識。這爲兩會商談奠定了政治基礎,也促成了著名的“汪辜會談”1993年4月在新加坡成功舉行。會談簽署了包括《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和《兩岸挂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在內的4項協議,並建立起兩岸協商制度。
“兩岸關系總開關”
不言而喻,“九二共識”誕生之後並非一片坦途,甚至這個術語的産生本身都說明了它遇到的困境。
2000年,陳水扁就職的“5·20”到來之前,兩岸關系籠罩在一片低氣壓中。時任台灣“陸委會”主委蘇起認爲,問題症結還是出在“一個中國”問題上。
他回憶,自尼克松以降的幾任美國政府都一貫使用“一個中國”一詞,頂多加上前後綴稱爲“我們的‘一個中國’政策”,有友好人士勸台北不要去挑戰“一個中國”,因爲它就像“一個上帝”(one God)一樣。蘇起知道,民進黨上台後兩岸在這個核心問題上的差距必然更大,但他覺得,從1992年及其後幾年的經驗來看,找到各方可以接受的妥協方案還是可能的。
經過幾天思考,他在淡江大學4月28日舉辦的一場國際研討會上提出了一個新名詞:“1992共識”或“九二共識”,英文叫1992 consensus。他認爲,這個名詞指涉的是兩岸緩和經驗,基調是溫和的、善意的,同時也具有足夠的包容性,只要說“回到九二共識”,大家都可以過得去。
他認爲,“九二共識”所針對的議題正是兩岸之間最核心、最關鍵也最棘手的問題,用通俗語言說,就是定位問題,包括自我定位和相互定位。正因如此,這項妥協才難能可貴,對于創造及維護台海情勢穩定深具貢獻。
他還說,“九二共識”這種形式從國際法來看位階雖然低于條約或協議,但不可否認函電往來仍是換文(exchange of notes or letters)的一種,國際間經常使用。所以論者可以批評它沒有單一文件,但不能批評它沒有文件,或沒有共識。
也就是在蘇起提出“九二共識”的這個月,大陸的民進黨研究專家徐博東正在台灣參訪。他在與民進黨一些人士交流時說,陳水扁在選前高喊“台獨”口號,要讓他馬上改口接受“一中原則”確有很大難度,但如果他能提出“願意按照‘國統綱領’的精神和在兩會九二共識的基礎上,與大陸恢複協商談判”,以自己的判斷,北京雖不滿意但勉強可以接受,會進入“觀其行”階段。
徐博東不知道蘇起是否獲知了自己的觀點並受到一些啓發,但他覺得這至少也可算一種“不謀而合”的兩岸共識吧。
在台灣政治大學教授趙建民看來,“九二共識”的微妙,就在于將高度爭議的政治內涵改用中性的語言表述,這四個字是兩岸幾十年政治紛擾中少有的交集,得之不易。
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重回“九二共識”軌道。2012年,馬英九連選連任。這一年也是“九二共識”20周年,馬英九在出席海基會主辦的學術研討會時回憶:“海協會除以72字說明其口頭表述內容外,亦將我方去信的83字附于來函當中,由此可證,九二共識絕非口頭或憑空而來,而系白紙黑字的函電往來。”
他說,“九二共識”不應是政治符號,而是一個曆史事實,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同時也顧及雙方對等、尊嚴之往來原則,希望各界了解它是兩岸關系的基礎,也是確保兩岸和平發展的關鍵。
2012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前夕,台灣《聯合報》發表社論稱,不能只看到ECFA等經貿利益,還要看到“九二共識”所創造的兩岸和平紅利及友善環境對整體政經情勢所發揮的綜合效益。如果將兩岸關系比作一座華麗大廳堂,那“九二共識”就是“兩岸關系總開關”。當這個開關撥到on後,一盞接一盞的華燈相繼點亮;否定“九二共識”,無異于把總開關撥到off,還想讓華燈繼續熠熠發光。
如今,兩岸之間浮雲遮望眼。或許,只有重新撥on這個開關,才能如台灣政治學者張麟徵所說,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