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長約350公裏的新馬高鐵在新加坡境內的土木工程原本計劃在明年動工,隨著馬來西亞新政府的立場飄浮不定,新加坡現在面臨兩難的困境。一方面是新加坡政府已爲高鐵項目總共投入至少2億5600萬新元的費用,到今年底,預計還將花費至少4600萬元,高鐵計劃若化爲烏有,新加坡的投入也就泡湯;另一方面,在馬來西亞政府一天沒有正式向新加坡政府傳達最後決定,新加坡就一天不能單方停止已展開的工作。
多名國會議員前天在國會中對高鐵課題表達的深切關注,代表了國人的憂慮。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的答複,讓人看到了更深一層的隱憂。身負“1萬億令吉”(3360億新元)債務的馬來西亞,以一種近乎威脅的手段,企圖迫使新加坡在馬來西亞單方毀約的賠償上作出妥協,卻又要陷新加坡于“不仁不義”之中。
新加坡在6月1日發出外交照會,籲請馬來西亞立即闡明其新隆高鐵的立場。然而,事隔月余,新加坡仍未接到對方的正式回複,馬來西亞領導人卻屢次通過公開談話,發表了許多模糊真相的意見,並給新加坡套上一個“道德責任”,反把問題推到新加坡身上。
在目前的不明朗時期,新加坡政府有必要爲國人厘清高鐵項目的核心和枝節問題,以免國人被馬方的言論混淆視聽。核心問題是,新隆高鐵計劃是政府間的合作計劃,但也是商業性質的合約,任何一方無法准時履行協定下的責任,都會影響到整個工程的進展。單方臨時毀約,則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牽涉到的不只是另一方的利益,毀約國也蒙受成本虧損,雙方的工程承包商都可以要求賠償。
枝枝節節的問題是,新馬在2016年12月簽署高鐵雙邊協定後,新加坡就征用土地,也在國會通過立法,成立了隸屬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新加坡高鐵公司(SG HSR,簡稱新高鐵)。這家公司組成了一支超過100個專家的團隊,負責興建、擁有、融資及維修在新加坡的高鐵土木基礎設施。這些枝節問題都顯示新加坡認真履行協定,努力推動計劃的進展。計劃一旦取消,新加坡蒙受的損失還不是可以單從數字來衡量。
馬哈蒂爾提出重新談判兩國1962年簽訂的水供合約問題,給人的印象是要把水供和高鐵協定當作一個配套以主導談判方向,他這種手段新加坡已經非常熟悉。
水供和高鐵計劃是兩碼事,馬來西亞要挑戰兩國水供協定,就是不尊重新加坡的主權,馬來西亞以此作爲談判籌碼,更是犯了新加坡的大忌。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林冠英說,在重新談判水供合約一事,新加坡應該表達“善意”。對此,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前天在國會中作出答複:馬來西亞回購的淨水已超出水供協定的規定,我們賣給柔佛的額外淨水是應當地的要求,並按照水供協定規定的相同價格出售,“這便是出于善意進行的”。柔佛王儲東姑依斯邁不久前在推特上留言,感謝新加坡在幹旱季節水務危機時,向柔佛伸出援手,便是對新加坡“善意”的回應。
水供與高鐵這兩份協定若要混爲一談的話,則兩份協定所突出的法律約束精神是一致的,任何一方都必須遵守。新加坡這個立場已經很明確,馬來西亞不應拖拖拉拉,在新隆高鐵計劃上應該盡快通過政府之間的正式管道,給新加坡一個明確答案,而不是以“放氣球”的方式,拖延時間加重新加坡在高鐵計劃上的成本,這對兩國都沒有好處。正如許文遠所說的:“要一個國家的納稅人,爲另一國家的行動承擔費用,是不公平的。”所以,馬來西亞若繼續采取拖延策略,在新加坡人眼中將被視爲一種非常惡意的行動。
來源:聯合早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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