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強調,警察部隊人員和服役人員都須奉公守法,並保持最高的紀律和誠信標准。警方將嚴厲依法處置違法的警隊人員,包括將他們提控上庭、或將他們移交給相關機構進行調查。
被告庭上告訴法官,他有意聘請律師。法官允許被告以1萬元保釋在外,案展12月15日過堂。
被指索討性服務作爲不通報警方的“酬勞”,全職國民服役警員涉嫌在休班期間,企圖在酒店向三名陪遊女子索取性賄賂,星期四(11月24日)被控上庭。
根據貪汙調查局發出的文告,20歲的法赫德(Fahd Siddiqui)案發時是全職國民服役警員,他涉嫌在休班時企圖索取性賄賂,因此被控兩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
控狀沒顯示案件如何被揭發,以及三名陪遊女子是否正接受調查。
另一項控狀則指,被告于11月4日在大太平洋酒店(Hotel Grand Pacific),企圖向兩名陪遊女子索取性服務,作爲不對她們采取執法行動的報酬。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于2022年11月1日,在羅拔申碼頭酒店企圖向一名陪遊女子索取性賄賂。
警方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警方得知被告涉及的案件後,將案件移交貪汙調查局,並全力協助調查。被告目前已被解除前線職務,由于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便予以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