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躲避通緝長達10年,期間當起快遞員。
男子棄保潛逃10年,期間當起快遞員,卻因無照駕駛時擺烏龍,誤闖兀蘭關卡,擔心通緝犯身份被揭,逆向沖出關卡離開。
被告于隔年2月2日被捕,後來獲得保釋。不過,他在2010年12月27日,因其他罪行被判坐牢10周,出獄後沒到警局簽保,警方在2012年發出拘捕令。
案情顯示,被告于2009年8月28日中午12時55分,在宏茂橋8道第507座組屋底層,與另五名同謀圍毆當時只有16歲的少年,其中兩人還用刀子砍傷少年。
被告意識闖禍,將車子停在路中央。兩名保安人員上前問話,被告稱轉錯彎,表示要離開關卡。不過,保安人員要檢查被告身份證才肯讓他離開。
意識到自己是通緝犯,加上無照駕駛,被告先稱自己沒帶身份證,後來將電子身份證提供給保安人員,趁機開車離開。被告逆向行駛,沖出了關卡,先送朋友回家,再把車子停在附近停車場。
被告在案發當天下午5時05分被捕,最終被判三個月五周,罰款600元,吊銷執照24個月。
他2022年1月21日早上,開車接載朋友,要後者幫他一起送包裹。被告跑了好幾個地點,在下午2時36分,按照全球定位系統(GPS)的指示,誤闖兀蘭關卡。
被告鄭尼爾森(34歲,譯音),面對六項包括假扮他人行騙、滋事、以及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等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