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告強調,所有進口至新加坡的食品,一定要符合食品局要求。食品只能由有執照的進口商進口,且每批貨物都必須申報,以及附上有效的進口許可證。
新加坡食品局星期五(12月2日)發文告指出,食品局在2021年1月21日展開執法行動,從一名婦女袁逸芳的住家單位查獲約30公斤的豬血豆腐。調查顯示,這名婦女一直在網上銷售豬血産品。
食品局促請公衆,一旦發現有人在網上售賣非法食品,請勿購買。公衆可通過網站www.sfa.gov.sg/feedback提供反饋,或撥打熱線6805 2871提供信息,以供他們展開調查。
根據法令,非法進口及銷售豬血制品,可罰款最高5萬元,或監禁兩年,或兩者兼施。再犯者則可罰款不超過10萬元,或監禁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
食品局指出,動物血液産品如豬血很容易滋生細菌,並帶來疾病。不衛生的采血方式,也會導致食源性病原體進入動物血制食品。非法進口食品來源不明,可能構成食品安全風險。
一名婦女因非法擁有及在網上銷售從中國進口的豬血豆腐,星期五(12月2日)遭法庭罰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