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斥責被告的行爲,並強調醫護人員應該受到保護。然而,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也比較年輕,控方不反對讓她接受緩刑監視評估。
女病患襲擊和侮辱醫護人員,用點滴架猛打女醫生、飙髒話侮辱護士,甚至在病房內開社媒直播狂罵護士。
2021年9月16日,被告呼吸急促,並且發高燒,被送往盛港綜合醫院治療,得動手術取出肺部和心髒內的體液,並繼續留院觀察。
早在2021年2月,被告也在新加坡中央醫院的緊急部門,拉扯一名民防部隊女救護人員的頭發、拳打她的背部和臉,導致她臉頰瘀傷。這項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當時的疫情管控措施,醫院只允許探訪者逗留最多15分鍾,但女護士發現被告的男友已待超過一小時,于是請他離開。
被告被氣壞,趁醫生替其他人看病時,拿起身旁的點滴架,猛打醫生的左手和肩膀。另一名醫生將被告推開,但被告不罷休,繼續對醫生飙髒話。醫生的手掌和肩膀瘀傷,得服藥治療。
沙菲卡面對三項蓄意傷人及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她星期二(12月13日)出庭承認其中兩項。
被告堅持要男友留下,大發脾氣辱罵護士,甚至開社媒直播,公開侮辱對方。
律師狄倫(S.S. Dhillon)庭上揭露,被告患有紅斑狼瘡。這種病症的患者體內的抗體和細胞無法發揮免疫功能,反而攻擊其他正常的器官和細胞。
代表律師指被告沙菲卡(20歲)的病情影響心情,心煩意亂才幹案,但法官形容被告的舉止極爲惡劣,並指病患無論病況如何,都不能爲所欲爲。
八天後(24日),被告詢問女醫生是否可出院,對方說因爲被告未滿21歲,要先得到母親同意。被告的母親後來抵達醫院,但女醫生評估被告的病況後,判斷她還不能出院。
法官判她接受評估,看她是否合適接受緩刑監視,並將在評估報告出爐後下判。
2022年2月,被告又在同家醫院的緊急部門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