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顔美美也在2014年至2017年,至少五次提交虛假申請謊稱公司花了近2萬元培訓相關的支出,導致當局發出1萬多元的生産力與創新優惠津貼。
夫妻倆爲了逃稅,教唆會計員將公司的部分收益轉到中心的賬目上,或者向當局少報收入。
根據案情,萬霖綜合保健中心成立于2009年,夫妻倆當時都是公司董事。林明發也在隔年注冊了萬霖綜合保健中心,由他獨資經營。妻子後來在2016年9月辭去上述公司的董事職務後,接手成爲中心的獨資經營者,直到2018年3月。
這對夫妻是同爲53歲的林明發和顔美美,兩人分別面對20項和25項抵觸所得稅法令和消費稅法令的控狀。
公司和中心主要提供按摩和足療服務,店面位于福祿壽商業中心的一樓和二樓。
兩人獲准保釋在外,案展2023年2月1日開始服刑。
其中,公司在2017估稅年賺取超過200萬元,但夫妻倆卻僅申報少于100萬元。
調查顯示,夫妻倆從2012估稅年至2017估稅年間,逃繳所得稅超過23萬元。
經營萬霖綜合保健中心的夫妻五年來串謀逃稅23萬余元,其中三年也少報超過38萬元消費稅,妻子還五次提交虛假申請,導致當局發放上萬元生産力與創新優惠津貼。
除了所得稅,兩人也在2013年至2016年少報38萬余元的消費稅。他們當時爲了逃繳消費稅,曾刻意指示會計員向當局申報公司營收少于100萬元,讓公司注銷消費稅注冊公司的資格。
他們各別承認六項和七項控狀,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雙雙在星期一(12月12日)被判刑。林明發被判坐牢一年又16周,及罰金116萬3668;顔美美則被判監16個月又17周,及罰金117萬58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