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閱讀哈莉瑪總統:殘忍行徑重創受害者一生 應檢討滿50歲強奸犯免鞭刑法律
2016年至2017年之間,被告在公共場所使用手機拍攝陌生女性的照片,其中包括五名女性與一名女孩的裙底視頻。2017年初,遭被告非禮的受虐女童終于把所發生的事告訴家人,被告隨後被捕。
豈料,被告在載送一名八歲受虐女童時,數次借機非禮她。被告告訴女童他很想念和愛她,還問她是否也愛他。女童當時笑著表示不知道。被告也會給她看猥亵照片,並叫她別把兩人之間所發生的事告訴他人。
控方斥責現年68歲的男子陳嘉裏(譯音,Tan Gary Alexander)在長達10多年的期間犯下極爲惡劣的罪行,至少有七名孩童與五名成年女性受害。由于被告已年過50歲,按法律免受鞭刑,控方把替代打鞭的監刑考慮在內,要求法官判他坐牢介于12年九個月至14年九個月之間。
根據案情,2006年左右,被告與一名離婚婦女發生婚外情,他不時在情婦家過夜,然後趁機非禮情婦的女兒,女童當時未滿五歲。
不久後,被告又一次逮著機會非禮同個男童。男童因患有自閉症,無法對別人說出被告所作所爲。警方是在查案時,起獲一張被告對男童犯罪的猥亵照片。
已婚並育有三個孩子的被告陳嘉裏一共面對14項控狀,包括非禮14歲以下孩童、給孩童看猥亵照片、侮辱女性尊嚴,以及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等。他星期一(12月19日)在國家法院認罪,法官將案件展期下判。
2011年左右,被告開始接送一名患自閉症的男童上學,被告覺得男童可愛親切。2013年至2014年間某一天,被告把當時四歲多的男童載到學校後,讓男童與他坐在車上等候上課時間。被告趁機親吻和非禮男童,並指導男童對他做出猥亵動作。
被告也慫恿兩名女傭爲他拍攝不同女童的私處照片,一名女傭照做,拍下雇主女兒、兒子與另一女童的各種角度的猥亵照,發送給被告。
同一期間,被告與數名女傭交友,並與至少一人有親密關系。有一次,被告爲一名女傭送飯,後者帶著雇主的年幼女兒到停車場與他見面;女傭坐在一個角落用餐,被告主動幫她照顧女童,卻趁機偷拍女童的裙底照和親吻女童。
一名接送被虐待和有特別需求孩童上學的司機到處找“獵物”來滿足自己的變態欲望,除了非禮所接載的男女孩童,他也慫恿與他約會的女傭偷拍和發送孩童的猥亵照片給他,甚至對另一名女傭的雇主孩子犯案。
從2009年起,被告駕駛一輛七人座休旅車,爲專門教育特需兒童的一家幼稚園與一所學校提供接送學生的服務。
被告從2017年起爲一家運輸公司工作,負責載送兒童上下課,當中包括遭受家暴的受虐孩童。他在面試時聲稱自己工作態度積極,還承諾遵守公司針對如何與受虐兒童接觸所定下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