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的一天下班前,突然接到幼兒園的通知消息,說某個班級出現集體嘔吐現象,請所有家長觀察自己的孩子。當晚原本我在加班,便通知了在家裏照顧孩子的外婆。
果不其然,晚餐時間還一切正常,到了8點多小朋友就突然開始劇烈噴射狀嘔吐,幾乎十分鍾就吐一次,狀況相當驚悚慘烈。
外婆一個人手忙腳亂,喊我們這對社畜父母趕緊回家。我匆匆忙忙給老板和同隊組員發了個短信,設置好郵件自動回複,立刻回家。期間也聯系了幼兒園老師,詢問其他同學的情況,果然大家差不多都在同時開始發作。
當時時間9點半左右,我問是否有小朋友去醫院了,老師說目前還沒有,有個小朋友發作的比較早,她媽媽帶她去GP了(全科診所)。
(圖源:新加坡衛生部)
回到家,看到床上躺著一個病恹恹的小朋友,老母心疼的不行,又吐了兩輪,吐到胃裏沒有東西之後,嘔吐的頻率就降低了,但不能喝水,一喝水就立刻又要嘔吐,總算是暫時安穩了讓我可以思考。
一樁一樁來吧,先打給保險經紀(這個條件反射是怎麽形成的我也沒理解),這種情況是否屬于幼兒PA的保額範圍,算不算集體食物中毒。保險經紀的建議是,如果你需要,現在她就可以打電話給私立醫院預約床位,醫院就會通知小兒科醫生現在趕來,這個小兒科醫生她很熟悉,醫生會知道診斷書怎麽寫才可以涵蓋保險。但如果能等到明天早上GP開了就可以看GP。
于是眼下三個選項擺在面前:
一、按照保險經紀的建議,預約床位後去私立醫院二、直接去KKH竹腳婦幼醫院的A&E急診部三、明早再說
選項一乍聽之下很合理,細一想又覺得不對,如果我指定需要看這位小兒科名醫,那我爲什麽非要大半夜去住院,我明天去她的診所不是一樣的嗎?
選項二,這是非常符合父母本能反應的一個選項,那如果去了呢,會遇到什麽情況,KKH收治兒童住院的標准第一條Poor Feeding(攝食不佳),時間指標還沒到,要符合這個標准,至少也要8-12小時以上無法飲水。如果我們現在去,大概率在等待兩個小時後告訴我們“繼續回家觀察”,這麽大半夜的把孩子送起來折騰這麽一番,又是何必?
(圖源:KKH)
排除法之下,居然最合理的是選項三。既然孩子很累,沒力氣想睡覺,能睡就讓她睡,沒有什麽比休息好更重要;而且不止她需要睡,我們也需要啊,如果明天真的要住院,那就是另外一個困難模式了,我們必須趕緊洗個澡抓緊時間好好休息,達成共識之後大家都心安理得去睡覺了。
第二天早上,嘔吐頻率基本和昨晚持平,但多少能喝一點水,我聯系了一下幼兒園老師和其他同學家長,果然昨天一晚上,除了一個嬰兒班的孩子太小去了醫院之外(因爲嬰兒的住院指標更低),其他20多位出現劇烈嘔吐症狀的家長無一人帶孩子前往A&E。
校長也發了公告,出現症狀的小朋友和老師橫跨五個班,人數衆多,並且不斷有新病例報上來。我注意到,有一位昨天休假的老師,今天也出現了症狀。
坐下開始跟老公慢慢分析,如果昨天沒有上班的老師,也出現了症狀的話,那這個事件基本已經可以定性,首先不可能是食物中毒,食物中毒不會有這麽長的潛伏期,排除食物中毒的同時,基本也可以排除細菌性汙染(如大腸杆菌),這兩個事件是不分家的,如果細菌性感染的話,目前只會症狀越來越嚴重,不會有好轉現象的;那麽剩下的可能性,99%就是某種病毒傳播,大小通吃這麽激烈嘔吐又在發作前毫無征兆的常見腸病毒,不太可能是輪狀,最可能的就是諾如。
那麽下一個問題擺在眼前了,如果是病毒性感染,還有必要就診嗎?不管是不是諾如,病毒感染的邏輯都是一樣的啊,自限性疾病,症狀周期結束後自然康複,藥石無靈,最多緩解症狀,讓她舒服一點,但你帶一個正在嘔吐的小朋友去坐車是加重症狀還是減輕症狀?是不是本末倒置了?想通了就繼續讓小朋友躺平,行吧,診所也不用去了,保證能喝點水吃點糖,不要低血糖就行。
實錘來的比我想象的還要快。一天之後,外婆開始出現嘔吐,四小時後,我開始出現嘔吐,當天夜裏,爸爸也開始出現嘔吐,至此全家團滅,症狀高度一致,連潛伏期也都和我們初次接觸患兒的時間高度一致,准准的48小時,這不是諾如還能是什麽?那時候娃已經三天症狀結束活蹦亂跳的了,一個大鬧天宮的孩子和三個病恹恹的不會動大人,這就是另一個災難現場了。
事後回想,爲什麽總有人說,海外生病都自己在家裏扛,不到病的快死了不會去醫院?好吧,我們確實是。但這個思維路徑的形成,並不是突然發生的,病急亂投醫,這才是符合人類本能的反應,任何反本能的習慣養成,一定有它背後的邏輯。
看醫生嘛,無非就是求醫問藥兩回事。先說求醫。在新加坡,政府醫院和重組醫院,都是嚴格遵照循證科學的,也就是說,你想去醫院求個安心,這件事是不太可能發生的,醫院會非常堅持的拒絕你的一切安慰性診療需求。
我的孩子是過敏患兒,我曾經和KKH過敏科的主任爭執了很久,他仍是拒絕給我孩子做一個國內流行的昵稱小黃盒的過敏源測試。一次一次諄諄善誘,IgG及其亞類診斷食物不耐受不具有臨床相關性,沒有循證依據,缺乏足夠的質量控制,不應該開展。
即使沒有任何的不舒服,對食物的IgG抗體通常在健康成人患者和兒童中都能檢測到。沒有可靠的證據能證明,在診斷食物過敏或不耐受時,檢測IgG抗體是有用處的,最後只能我敗下陣來。
再說問藥。我講講兩個自己在KKH的真實體驗,一次是孩子六個月的時候,連續腹瀉三天,去KKH問診,醫生告知“這麽小的孩子沒有藥可以用,沒有證據顯示任何止瀉藥物對嬰兒有效,但風險是明確的”;另一次是孩子一歲半感染RSV之後,持續咳嗽一個月沒好,問KKH,醫生從抽屜裏拿了一副耳塞放桌上,“你問我需要配什麽藥,那你用這個吧,把大人的耳朵堵上就行了”。
(圖源:Facebook/KKH)
但,與此同時,診所卻並不會嚴格遵照循證科學,你還是可以從診所拿到一些相對“理念過時”又“衆所周知”的藥,畢竟在“沒好處”和“吃不出大事”之間還是有很大的操作區間的。
分層醫療就是這種自然形成的,你在醫院得不到的安慰,但在診所可以得到,你有“備一些藥,用不用再說”的需求,醫院滿足不了,但診所可以滿足,那你生病的時候會不會先自己想一想你的需求到底是什麽?這種經曆來個幾次,你還會不會迷信事事都得去醫院?
但,相反的,如果醫院進門就給你查個血常規肝功能來個大全套,走的時候必開一堆藥,那麽下一次你是不是有個頭疼腦熱是不是總覺得覺得“還是去看一下安心吧”?
百因必有果,十多年來政府醫院嚴格拒絕安慰性醫療和用藥,不僅僅爲公立醫院的形象獲得了良好的聲譽(你接觸過保險業者就知道,政府醫院的醫療帳單在保險業是多麽強力的證據,也因爲政府醫院的這種“節省”,才使民衆的醫療保費始終維持在可控可負擔範圍),更成了冠病大流行期間保護醫療體系不崩潰的最大防護盾。
雖然總還會有部分恐慌的人要往急診室裏沖,但理智的絕大多數國人,一起聯手守護了我們的醫療系統。哪怕在冠病住院率巅峰期,新加坡中央醫院依然可以在三小時內完成一台緊急心髒手術。
關于醫療系統是應該保護民衆還是民衆應該保護醫療系統的爭議,從來也沒有停過,但是冠病大流行讓我們知道,這兩件事本就是相輔相成,只有民衆可以保護醫療系統的時候,醫院才可以保護民衆。作者: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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