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顯示,被告住在榜鵝一帶臨原坪(Edgefield Plains)的組屋,案發時聘請一名25歲的女傭。
被告沒有就此罷休,還要女傭跟著她念:“我沒腦,神把它收走了”,“我不要神給我任何好東西”。
被告在2020年10月6日上午11時52分,將女傭叫到飯桌前,對她責罵數分鍾。
六旬婦不滿女傭沒有按照要求整理好袋子,辱罵女傭無腦,甚至命令女傭自打臉頰,要發出聲響才算“及格”。有鄰居聽到女傭幾乎天天被責罵而報警,導致她的行徑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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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向女傭了解情況時,也察覺到女傭看似害怕,于是安排將她帶走。被告不滿,一度挑釁,指他們無權將女傭帶走。
被告是63歲的洪寶玉(譯音),面對兩項蓄意傷害以及對女傭動粗的控狀,被判坐牢一個月。
警方事後到被告家調查,被告承認時常責罵女傭。
被告除了叫女傭自打臉頰,還在2020年9月25日下午4時,于住家內與女傭起肢體沖突時,導致女傭頭撞牆壁。警方在10月7日接獲鄰居報案,說幾乎天天聽到被告責罵女傭的聲音。
被告越罵越生氣,還叫女傭自打臉頰。被告嫌女傭使用的力道太小,要女傭自打臉頰時發出聲響才算“及格”。可憐的女傭打了自己三記耳光。
被告不滿女傭沒有照她的要求,將袋子按大小整理。被告罵女傭無腦,稱看女傭工作會作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