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地點的電眼拍下的影片顯示,當時有超過30輛車一起上路。途中,公衆拍到被告和其他九人飙車,視頻顯示他們一輛接一輛飛馳經過其他車輛,傳出轟然的引擎聲。
2020年5月16日,被告同至少其他10輛車從西海岸大道出發,並在亞逸拉惹快速公路、濱海快速公路、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等路段飙車。根據公衆拍下汽車在隧道飙車的畫面,被告的時速至少達140公裏。他後來承認是純粹爲了“好玩”而超速。
被告陳永豪(29歲)星期二(12月20日)承認三項危險駕駛,以及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的罪名,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案發時,他是一家車廠的董事。
被告的車速介于每小時146至163公裏,遠超出法定時速90公裏的限制。其他九人的車速則介于每小時137至155公裏,他們也被控危險駕駛罪,案件仍在審理中。
警方隨後將他繩之以法,但他保釋在外期間又再犯,在中央快速公路飙車。控方因此要求法官加重被告的刑罰。(人名譯音)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2022年2月27日淩晨2時許,多輛汽車在中央快速公路飙車,相關視頻隨即在社交媒體上瘋傳。警方事後逮捕了16人,包括被告在內的其中10人後來被控。
案情披露,被告當天與一群人約好,淩晨12時30分許從武吉知馬新天地(The Grandstand)出發,沿著泛島快速公路、中央快速公路等路段行駛至市區。
爲了逃避警方追查,事發兩天後,被告拆下並轉賣汽車的後擾流板(rear spoiler),犯下妨礙司法公正罪。
多輛汽車淩晨在中央快速公路飙車,其中一名男駕駛員承認危險駕駛罪,被判坐牢一周和10天,罰款4000元,出獄後的兩年內也不得擁有或考取各級駕駛執照。
這起事件發生在病毒阻斷措施期間,法律規定公衆不可與非同住址的人群聚社交,被告因此罪加一等。
網上瘋傳多輛汽車 快速公路飙車視頻
這不是被告首次在路上飙車,庭上揭露事發前兩年,被告也犯下相同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