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嫌謀殺養父案過堂,由于心理衛生學院需要更多時間對被告進行精神評估,法官因此批准控方申請,將女子還押多三周以完成檢查。
根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被告的養父養母因沒有子女而決定領養孩子,把在馬來西亞剛出世的被告帶到新加坡撫養。
法官批准控方要求,把案件展延至1月13日再次過堂。若謀殺罪名成立,被告將面對死刑。
案件星期五再次過堂時,控方說心理衛生學院要求把被告還押多三周,以便繼續對她的精神狀況進行評估。
案件上一次過堂是在12月2日,當時國家法院法官下令將被告還押三周,以進行精神評估。
被告的養父生前是屠宰場員工,七八年前退休,約五年前中風,養母原本在超市和咖啡店工作,三年前罹患肺癌,案發兩個月前去世。(人名譯音)
31歲的陳秋燕目前還押樟宜女子監獄,戴眼鏡和蓄著一頭長發的她在星期五(12月23日)通過視訊出庭時,神情看起來相當淡定。她至今未請代表律師。
陳秋燕面對一項謀殺控狀,指她于11月3日晚上8時至翌日淩晨5時25分,在盛港河谷通道(Rivervale Drive)第190A座組屋一個15樓單位謀殺67歲養父陳亞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