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作弄隊友,國民服役警員未經授權登入警方電腦系統,拍下有關隊友的機密照片,還用照片制作視頻到處傳,被判坐牢三周。
在父親陪同下出庭的被告說,他爲自己的行爲後悔不已,還讓家人、朋友和警員蒙羞,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控方指被告身爲公務員,卻在工作時間犯案,濫用警員職權,而且被他外傳的照片屬機密資料,可能影響警方調查。控方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三個月至六個月。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是一名國民服役警員,2020年1月4日加入新加坡警察部隊,同年5月調派共交通保安指揮處(TransCom)總部,職責是將新案件輸入警方的電腦系統。期間,被告只被授權查看自己負責的案件。
被告後來認識一名隊友,也得知他不久前因爲涉嫌犯案被捕。2021年1月28日,被告值班時登入警方的電腦系統,輸入隊友的刑事案件號碼,看到一張隊友在拘留所被戴上手铐的機密照片。被告用手機拍下照片,隨後把照片傳到他隊伍的聊天群組。法庭文件沒提及涉及刑事案的隊友是否也在群組裏。
被告阿米魯丁(23歲)星期三(1月25日)承認一項抵觸濫用電腦法令的罪狀。
被告也與另一名同事在值班時間,使用TikTok軟件制作視頻來作弄該名隊友。在八秒長的視頻中,兩人穿著警員制服載歌載舞,視頻的背景就是該張機密照片。被告過後還將視頻發到數個聊天群組。
一名匿名人士于2021年7月報案,警方介入調查後揭露,被告于2021年1月至6月期間,共五次未經授權登入警方系統,查看該隊友的刑事案件,因此犯下抵觸濫用電腦法令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