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鳥兒是住在被告樓上鄰居養的寵物鳥。
女鄰居表示,家人晚上都已睡覺,而且噪音是從樓上單位傳來的,她曾與被告一家解釋,後來投訴從噪音變成養鳥糾紛。
控方星期四傳召女鄰居出庭供證。
被告曾向市鎮會投訴,說女鄰居在窗口挂鳥籠,很危險。
女鄰居也說,有名好心人在案發當天來找她,說看見樓下鄰居用殺蟲劑噴寵物鳥。她事後與丈夫商量,聯絡新加坡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並將事件告知公園局。
婦女被指開風扇對准樓上鄰居住家單位,用殺蟲劑噴鄰居的寵物鳥,導致鳥兒受到不必要的痛苦,結果被控上法庭。但婦女不認罪,案件于星期四(1月26日)開審。
被告是40歲的周慧茹(譯音),住在榜鵝埃奇德爾坪(Edgedale Plains)第133座組屋三樓的單位。
她面對一項抵觸動物和飛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的控狀,指她于2021年11月11日,在單位內借助一把朝上的風扇,向紅耳鹎(Jambul)噴灑殺蟲劑,導致它咳嗽和呼吸困難。
女鄰居供證時說,她住在四樓的單位已有19年,也有養鳥的習慣,與鄰居關系還算不錯,除了被告之外。
女鄰居透露,大約五年前便開始接到建屋局和市鎮會的電話,說有人投訴她的冷氣壓縮機很吵,或家裏在晚上11時至淩晨3時間常發出噪音,她後來才知道投訴人是被告和她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