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日,有一位叫Hayden Clarkin的網友在推特上發布了新加坡星耀樟宜雨漩渦的視頻,表示自己被新加坡機場的設施驚豔到。
這位網友日常都會分享不同城市的設施和交通,這條誇贊新加坡機場的視頻不過是其中之一。
沒想到,這條視頻只一星期的時間,就收獲了接近2000萬的浏覽量,足足超了平時貼子浏覽量的100倍(這位網友貼子日常浏覽量爲20萬左右)。
這一切,是因爲一位有著100萬粉絲群體的美國政治評論家Matt Walsh轉發了這條視頻,還評論說新加坡之所以能擁有這些美好的東西,是因爲新加坡對毒販執行死刑,也會把破壞公物的、偷盜的抓起來甚至施以鞭刑——換句話說,這些美好的東西的背後都靠良好的治安維持著。
Matt Walsh的這一說本是爲了呼籲大家在對待毒販和治安問題上要更嚴格,沒想到,不少人都做出了反駁。有網友表示犯罪率和刑罰的輕重並不能劃上等號:
另一位網友則譏諷地表示,“保守派是否放任政府把任何犯罪者都處以肉體刑罰甚至死刑”:
這不免讓人深思——新加坡的刑罰,真的有這麽嚴苛嗎?新加坡死刑制度竟然是最原始的絞刑據2019年的數據顯示,全球已有70%國家廢除死刑,新加坡是剩下30%保留死刑國家之一。即便如此,新加坡的死刑制度也與其他國家的很不一樣——絞刑。在其他國家在使用電刑、注射死刑、槍決等方式中,新加坡的這一制度顯得尤爲原始(絞刑始于公元前)。

近幾年,新加坡民權組織思考中心(Think Centre)的數據顯示,70%的絞刑是針對與毒品有關的罪行。2017年的所有8起死刑案都是針對毒品相關犯罪,2018年的13起死刑案中有11起也是針對與毒品相關的犯罪。最爲人知曉的,要屬2021年因爲販毒被處以絞刑的馬來西亞人納加特蘭(音譯)。2009年4月22日,時年21歲的納加特蘭因走私42.72克海洛因,被新加坡當局逮捕。 他隨後在2010年11月22日被新加坡高庭判處死刑。
在2010至2020年間,他多次申請上訴改判和總統赦免,均被駁回。最終,死刑時間被定在2021年11月10日。

不單只是國家發聲,2022年8月同樣因因販毒罪被絞死的兩名罪犯,還引來了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的呼籲聲明。
(聯合國在去年發布的聲明)
由于新加坡對重罪定下的死刑,還有英國富豪發文表達反對。
不過,新加坡在應對外國批評者對死刑的質疑已經駕輕就熟(1990年和1995年都發生過類似批評事件),政府很幹脆地邀請他直接來新加坡和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展開辯論,但對方沒有接受這一邀請。 新加坡鞭刑制度令人聞風喪膽除了死刑,新加坡還有種令犯人“聞風喪膽”的體罰制度——鞭刑。
- 醫生證實身體狀況合適;
- 年齡介于18至50歲的成年男性罪犯(女性不可判鞭刑);
- 最高法院有權力判未滿16歲的青少年處以鞭刑,初等法院無權判他們處以鞭刑;
- 藤鞭不能不超過1.27厘米粗;
- 死刑犯不會被判處鞭刑(人道主義,不讓他們死前再承受體罰痛苦)。
正因爲鞭刑的適用犯人群體範圍較小,新加坡最近又出現了不少兒童遭親屬強奸的報道,並且有些犯罪者的年齡就在50歲以上,律師出身的總統哈莉瑪甚至發出呼籲,直接抨擊這個刑罰應該放寬年齡限制!
哈莉瑪總統在文中表示,由于大部分受害者在年幼時就被自己的父親、繼父或其他男性親屬誘導,在很長一段時間中這些受害者誤認爲這是正常行爲,直到在學校經過性教育後才開始逐步認識到這是不對的。這對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打擊,嚴重者甚至開始自殘。對于鞭刑適用的罪行,則通常是以下幾種:
- 持武器搶劫(如匕首、長刀、槍);
- 騷擾、強奸罪;
- 攜帶毒品小于15克;
- 逾期逗留超過3個月;
- 亂塗鴉等。
在1993年,就有一個名叫Michael P.Fay的18歲美國少年,因在新加坡社區內戳破汽車輪胎,砸毀車窗和塗鴉還不承認罪行,最終被判罰款3500新幣和鞭刑12下。 這件事當時震驚美國,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還親自向新加坡政府求情。于是當時的新加坡總統王鼎昌同意請求,將鞭刑調整爲4下! 2022年9月,一名新加坡輔警就爲了還高利貸,用自己的配槍搶劫放貸公司。

新加坡政府在2022年12月6日出爐的第七版《公共部門績效檢討報告》就有記錄,2021年的新加坡實體犯罪數量下降不少,入室偷竊案的數量更是降至37年最低。前罪犯的再犯率同樣維持在低水平,2019年時只有20%,是世界上最低的比例之一。 在國防部和內政部2021年進行的調查中,約90%的受訪者都表示對武裝部隊(SAF)保持高度信心,認爲內政部在維護新加坡安全方面表現良好。 2018至2021年的內政部調查中,超65%的受訪民衆認爲死刑是對重罪(謀殺、販毒、使用槍械)最適合的刑罰,且死刑有助于遏制重罪發生。 可見,一個國家刑罰是否嚴苛並不重要,民衆最能體會到自己被這些法律保護著,安全感才重要。—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