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就讀小學的兒子有自殺傾向,父親到學校興師問罪,飙髒話辱罵教師,還揚言要殺校長。
庭上揭露,被告曾因被控魯莽行事導致他人死亡,在2020年被判坐牢三個月和吊銷駕駛執照五年。2022年1月和3月,被告在被禁止駕駛的情況下,分別違例駕駛汽車和電單車,還篡改電單車車牌試圖躲過檢測。
33歲的被告事後被控,他在星期四(2月9日)承認六項抵觸公路交通法令、防止騷擾法令等罪狀,其余三項交由下判時考慮。被告因辱罵校長被罰2000元,結合其他罪狀的刑罰,他共被判坐牢13周和罰款4000元,出獄後10年也不准擁有駕駛執照。
被告出庭時說,兒子在學校面對諸多問題,每天恫言要自尋短見,一家人因此飽受壓力,他在學校與教師對話時情緒失控,才說出要殺校長的話。此外,被告也被控無照駕駛等罪狀,最後被判監13周罰款4000元。
被告剛與妻子辦離婚手續,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目前只有他和剛聘請的傭人照顧兒子,被告因此懇請法官不要判得太重,因爲太嚴厲的懲罰對孩子無益。
法官指出,被告兩次無照開車,公然無視法庭的權威,而無照開車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若對他人造成傷害,懲罰將會更重。被告聞判後要求法官給他時間爲家人做安排,法官批准他三周後開始服刑。
被告出庭時透露,兒子在學校面對諸多問題,每天恫言要自尋短見,一家人因此飽受壓力,他在學校與教師對話時情緒失控,才說出這些話。
案情顯示,被告原本應該在當天早上11時30分到學校接兒子,但他卻遲到。被告去到辦公室,開口質問教師是否“爲他兒子付出夠多”,也指教師“懶惰”。
校長得知被告鬧事,于是提議到會議室繼續討論,可是被告卻繼續挑釁,對校長飙髒話和高喊:“我會殺了你”。警方後來接到通報到場協助。
被告稱“每個人都有疏解壓力的方式”,他的方式便是騎電單車,爲了避免自己再觸法,被告已將所有車賣掉。被告認爲,違例開車事件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傷害,法官不必按照控方判他入獄11周至12周的建議,判他坐牢四到五周即可。
事件發生在2022年4月4日中午12時20分許。被告的兒子未成年,在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下,媒體不可報道會泄露兒子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和案發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