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排肉類和魚類産品接受檢測的違例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坐牢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食品局星期一(2月13日)發文告說,本地進口商在進口肉類和魚類産品時,須安排食品局人員檢查食品,通過檢測後才能售賣或出口。不適合食用的肉類和魚類産品會被沒收並銷毀。
食品進口商Little Farms Pte Ltd因售賣未經新加坡食品局檢測的進口食品,被法庭罰款1萬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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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售賣未經檢測的肉類産品,違例者則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元,或坐牢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元,或坐牢不超過三年。
文告指出,Little Farms Pte Ltd在2020年10月和2022年7月分別進口一批冷凍羊肉産品和海鮮産品,卻在沒有安排食品局人員檢查的情況下,就售賣這批食品,星期一被法庭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