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平緩,政府上周宣布,疾病暴發應對系統(DORSCON)的應對級別從黃色下調到綠色,抗疫措施全面解除。
“作爲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策略之一,雇主可以允許那些上呼吸道病症輕微的員工不提供病假單。在這樣的情況下,員工應跟雇主坦誠溝通,並用好這樣的靈活安排,確保照顧到公司的業務需求。如果有爭議,雇主可依照《雇傭法令》要求員工出示病假單。”
員工若確診冠病但無症狀,或是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不能上班,雇主應允許員工請病假而不必出示病假單。
確診後康複者也無須到診所取得證明後才返回工作場所,以減輕醫療體系承受的壓力。
人力部更新了和冠病相關的工作與病假參考原則,以避免衛生部取消冠病醫療方案一、二和三後可能引發的爭議。
不過,人力部也說,各公司的業務需求不同,雇主應該和員工及工會(若有)商量,就病假時間長短取得共識。如果對缺勤時間有爭議,公司可以要求員工出示病假單,以便根據《雇傭法令》給予帶薪病假。
去年當冠病疫情處于高峰期時,當局促請雇主勿要求確診員工出示病假單,員工可出示抗原快速檢測呈陽的短信,作爲確診的正式記錄。
根據雇傭法令,雇員看了醫生證明無法上班後,可享有帶薪病假。
根據人力部網站的最新信息,確診冠病而沒有症狀者可以居家辦公。如果員工自行檢測後發現確診但身體無恙,卻因工作性質等因素無法居家辦公,人力部大力籲請雇主讓員工缺勤而不必出示病假單。
目前,凡工作滿三個月後的員工就可享有包括住院假在內的帶薪病假,最多60天。若員工提前離職,雇主可針對已用病假,從薪水扣款。
如果新進員工沒有足夠的帶薪病假,當局鼓勵雇主讓他們預支病假。
至于員工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卻沒有看醫生,雇主該如何處理,人力部的建議是,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年長者和慢性疾病患者,以及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遲遲未好轉或惡化的人,都應該去看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