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男被告不久後又對女童動粗,例如用木棍打女童的臉頰與嘴唇。男女被告也會逼女童吃小辣椒,有一次男被告要求女童在五分鍾內吃完小辣椒,否則就打她,結果女童吃到嘔吐。男被告也會處罰女童做平板支撐,並且同時掌掴她。女被告則曾在深夜裏趁女童睡覺時對她潑熱水,痛得女童驚醒尖叫。
夫妻倆嘗試把女童喚醒,並且發現女童耳朵流血和頭部腫大,兩人知道應該讓女童趕緊求醫,但男被告擔心他可能因此被捕而決定作罷。接下來的幾天,女童顯得虛弱無力。11月10日上午,女童睡醒後感到暈眩和手臂疼痛,不久後倒臥床墊,失去意識。
親戚發現女童有傷 警告男被告不准再動粗
一名11歲女童持續遭母親與繼父虐待,夫妻倆逼女童吃小辣椒、用熱水燙她,甚至用運動鐵杆暴打女童;盡管看到女童耳朵溢血和變得虛弱,繼父因擔心被捕而不敢讓女童求醫,直至四天後才將她送院但爲時已晚,女童宣告不治。
男被告經常因不同理由對女童發脾氣,包括嫌棄女童吃東西太慢。有一次,男被告質問女童是否有偷東西時,逼她把一瓶1.5公升的水扛在肩膀上,再用藤條與皮帶鞭打她。幾天後,有親戚發現女童的傷勢,責罵男被告不應對女童使用暴力,同時也責怪女被告沒有阻止丈夫。親戚警告男被告不准再對女童施暴,否則就報警舉報他。
2020年8月底至10月底之間,因擔心校方發現女童身上的傷勢而揭發兩人虐童,男女被告決定不讓女童上學。學校派出教師與學生福利人員上門做家訪了解情況,但被告以女童在睡覺爲借口,阻止他們進屋。福利人員之後頻頻要求連同兒童保護服務處人員,一起與女童進行視訊,女被告最終妥協,但她特地指示女童視訊時坐在燈光不足的角落,避免對方看到女童的傷勢。
這兩名被告星期一(2月27日)在高庭認罪。案發時當輔警的28歲男被告面對16項控狀,包括誤殺、蓄意重傷他人和虐童等。29歲的女被告是一名家庭主婦,她面對蓄意傷人和虐童等九項控狀;她也是相關刑事法典條文于2020年生效後,首次在住同一屋檐下卻見死不救條文下被定罪的被告。法庭谕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死者與被告身份的資料。案件擇日進行判刑陳詞。
29歲的女被告是相關刑事法典條文于2020年生效後,首次在住同一屋檐下卻見死不救條文下被定罪的被告。案件擇日進行判刑陳詞。
女被告發現女童出事後感到非常慌張,趕緊聯絡工作中的丈夫,後者在主管的建議下,決定將女童送院。夫妻倆向醫生撒謊,稱女童是在玩滑板時受傷。女童同天宣告不治,死因被鑒定爲頭部傷勢。
同年9月,男被告買了一個運動鐵杆,結果鐵杆成爲他虐童的“凶器”。他開始用鐵杆對女童施暴。11月6日,男被告又一次對女童動粗,他在同一天的不同時候,反複使用鐵杆暴打她,因爲力道太大,鐵杆甚至變得彎曲。當時女被告也在場但沒有阻止丈夫。女童蒙受嚴重的頭部傷勢,當場失去意識。
庭上也揭露,在犯案期間,夫妻倆因擔心學校教師會看到女童的傷勢,不讓她上學長達兩個月,校方派人做家訪了解情況時,也遭夫妻倆阻擋在門外。
虐童案發生于2020年3月至11月之間。根據案情,男女被告是在2019年初開始拍拖,同年10月一起生活,隔年4月結婚。受害女童是女被告與其他男子生下的親骨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