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被告並不老實,幫老雇主提款的時候,會提多一倍的款項,然後私吞多余的錢。
女雇主在2022年5月發現被告偷了她母親價值2770元的金手镯去典當,在一番質問後才揭發上述罪行。
被告也趁老雇主沒注意時,偷走提款卡盜提,在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日期間,盜提了7000元。
她在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3月29日期間,15次失信共5250元款項。
女傭每次替八旬輪椅老雇主提錢時,都會趁機多提一倍款項,私吞5250元,期間也多次偷提款卡盜提7000元儲蓄,罪行被揭發後,銀行戶頭僅剩37元。
被告是印尼籍的拉斯瑪(43歲),她面對三項偷竊和失信的控狀。
女雇主檢查銀行戶頭後發現,裏頭僅剩下37元。被告至今沒有給予任何賠償,星期一(3月13日)被判坐牢七個月。
老雇主行動不便,需以輪椅代步,需要提款時,會把提款卡和密碼告訴被告,讓她幫忙提錢。銀行戶頭屬于老雇主的亡妻。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1年4月開始爲女雇主工作,職務包括照顧女雇主81歲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