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貿工部和印尼海洋與投資統籌部發布的聯合文告,備忘錄以新印去年簽署的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諒解備忘錄爲基礎。
兩國目前正評估有潛能滿足新印需求的商業提案,並會在適當時候公布更多信息。貿工部說,新印政府對于可符合雙方共同需求的新商業提案,保持開放。
雙方也計劃促進太陽能發電場和電池儲能系統的發展,提升印尼再生能源的供應和支持出口綠色電力在內的能源,並在可行時出口氫和氨。這可協助印尼廖內群島和其他潛在地區發展綠色走廊。
李顯龍總理星期四在與印尼總統佐科的聯席記者會上提出,綠色經濟領域存在許多潛能,而新簽署的再生能源合作備忘錄,將能支持發展再生能源能力、傳輸基礎設施和跨境電力交易的商業安排。
新加坡與印度尼西亞簽署再生能源合作諒解備忘錄,建立合作體制框架促進兩國之間的電力交易項目,以及印尼再生能源制造業的投資發展,進一步加強雙方在綠色領域的合作。
另外,兩國將促進投資,吸引再生能源産業投入這些綠色走廊,這包括工業中心、工業園和智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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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備忘錄由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和印尼海洋與投資統籌部長盧胡特(Luhut Binsar Pandjaitan)簽署。
這同時會加強兩國能源基礎建設、轉型和保障,並支持亞細安電網等區域項目,取得雙贏的結果。
兩國將利用出口電力到新加坡的項目投資,發展印尼太陽能光伏和電池儲能系統等上下遊再生能源制造業及相關能力。
爲推動新印跨境電力交易,從而讓資本流入印尼,兩國還將共同努力促成商業安排,以及發展相關框架和用于傳輸的基礎設施。
李顯龍總理星期四在與印尼總統佐科的聯席記者會上提出,綠色經濟領域存在許多潛能,而新簽署的再生能源合作備忘錄,將能支持發展再生能源能力、傳輸基礎設施和跨境電力交易的商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