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判時告訴被告要聽父母和緩刑監督官的話,不要辜負改過自新的機會。被告全程冷靜聆聽,點頭說:“我明白。”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1年6月7日早上8時23分左右,地點在兀蘭12道往實裏達快速公路的路段。
被告瓦菲克(22歲)面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他早前已認罪。
救護人員接獲通報趕抵現場時,女友已經沒了心跳。被告事後也送院救治,住院六天,病假122天。
車禍涉及一輛電單車、傾鬥羅厘及貨車。車禍發生後,警方封鎖了兩條車道的20米範圍,車輛的碎片散落一地。
調查顯示,被告當時在第一條車道騎電單車,後座坐著19歲的女友周莉亞娜(Liyana Chew)。
案件星期四(3月16日)在國家法院過堂,被告在父母陪同下出庭,法官判他12個月緩刑,期間不能考駕照。
在被告前方的貨車因紅燈而刹車,被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結果撞上貨車,導致坐在電單車後座的女友被抛飛到第二條車道,再被一輛傾鬥羅厘撞及。
男子在快速公路騎電單車時,閃避不及撞上刹車的貨車,導致後座女友抛飛後被一輛傾鬥羅厘撞及,當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