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二人相信濫用了存有注冊資料的電腦系統,趁顧客遞交身份證注冊電話卡時,利用他們的個人資料注冊額外電話卡。
根據濫用電腦法令,未經授權篡改電腦資料,罪成可判最高1萬元罰款或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罪若成,可判最高1萬元罰款或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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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手機店業者被指使用他人資料非法注冊預付電話卡賣給顧客,將在星期三(4月12日)各別被控上法庭。
由于50歲男子留有類似案底,在濫用電腦法令下,重犯者若罪成將面對最高2萬元罰款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根據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二(11日)發出的文告,兩名涉案者分別是50歲男子和54歲女子,他們各別經營手機店。他們被指在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間,非法使用他人資料注冊超過470張預付電話卡。
他們將在濫用電腦法令和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