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循財說,政府須檢討提供社會援助的做法,讓中層階級和弱勢族群能夠獲得生活所需,不會放棄生活或在社會上落後。目前,政府在協助弱勢族群方面已經從直接提供援助,過渡到賦予他們社會能力的做法。
政府要將這種提升弱勢族群和賦予他們能力的做法,擴大到其他社會援助方面。“一個家庭越是爲自己的目標負責,政府就越協助你飛得更高更遠。這會形成一個相互強化的美好循環。”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星期一(4月17日)在國會辯論政府施政方針和各部門附錄時說,政府會考慮進一步協助失業人民。但他也指出,世界其他地方的經驗顯示,讓失業者自動獲得失業援助的做法經常起反效果。獲得優厚援助的失業者可能甯願繼續失業,也不願重返工作隊伍。
黃循財也指出,政府將進一步去除殘障者在生活中面對的障礙,並采取新的方式來關懷和賦予他們能力,尤其是減輕那些有孩子在特殊教育學校和托管中心的父母的經濟負擔。政府也要尋求適當方式讓殘障者在成年後能爲社會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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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因此要設計一個具針對性的重新雇傭計劃,在減輕失業者維持生計壓力的同時,也鼓勵他們繼續提升技能和尋找新工作。
政府將設計一個援助計劃,協助失業者維持生計,鼓勵他們繼續提升技能和尋找新工作。
他以建屋局的重新擁屋計劃(Fresh Start Housing Scheme)爲例,這計劃爲低收入的二次購屋家庭提供個人化的協助和財務指導,引導他們達成購買組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