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濱海灣花園屬于公共機構,必須謹慎使用公款,被告卻壟斷市場,違反公平競爭的原則,濱海灣花園因此錯失機會聘用較廉宜的承包商,甚至付出比市場價更高的價錢。控方指被告是計劃主謀,在所有涉案的公司員工中罪責最重,建議法官判她坐牢四個月到六個月。
被告聯系七家分包商,取得各公司的商業信頭,儲存在優盤交給自己的員工,指示員工利用信頭僞造這些公司的報價。這些虛假的報價都比Full House來得高,公司因此順利標得工程。
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Full House提呈88份假報價文件,順利標得49項總值76萬5949元的工程。其他分包商都被蒙在鼓裏,他們由始至終沒有參與報價過程,更不知公司信頭被用來僞造報價文件。
被告在2018年6月卸下董事一職,離職後將各公司信頭交給公司經理和另一名董事,讓他們繼續僞造文件誤導濱海灣花園。接下來半年,公司又標得25項總值超過9萬5000元的工程。
被告吳曉玲(51歲)案發時是Full House Building Construction公司(簡稱Full House)董事。她面對88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罪名,星期一(4月24日)承認其中20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2017年,Full House與濱海灣公園簽下兩年合約,以事先定好的價錢進行一些特定工程。其余沒有定價的工程,Full House則必須另找三家分包商報價,把報價提呈濱海灣花園做決定,並賺取分包商報價數額的5%至15%。如果Full House可以提供較低的報價,則可以把自己列入選項,被選中的話可賺得報價的全額。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沒證據顯示濱海灣花園對Full House負責的工程感到不滿。被告事後自願償還10萬元,並全程配合當局調查,懇請法官判她坐牢八周即可。(人名譯音)
建築維修公司女前董事僞造其他公司的報價文件,增強自家公司的競爭力,誤導濱海灣花園發放總價值76萬余元的工程給公司,結果被判坐牢1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