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文維在2012年8月立遺囑時,委任三名女兒擔任遺産執行人和信托人,也注明把他的資産公平分配給四名子女,資産包括銀行戶頭裏的408萬元存款。
訴方開庭陳詞和索賠狀披露,邱文維跟妻子育有四名兒女,他向來疼愛子女,也一直盼能爲他們每個人留下100萬元。
答辯人也反訴起訴人和弟弟,要他們承認定銀行戶頭的錢是她們的。(部分人名譯音)
這起爭産案涉及已故邱文維醫生兩個銀行定期戶頭的408萬元存款,二女兒邱碧瑩和小女兒邱碧蓮通過鍾庭輝律師起訴兩名答辯人,即邱文維遺孀黃玉琳以及大女兒邱碧燕,後者是國人爲先黨創黨人陳如斯的妻子。
後來,邱文維在2019年10月患上肝癌,隔月立了一份遺囑附錄,把遺産執行人和信托人改爲大女兒和小女兒,但受益人仍是四名子女,並加入條文說要從存款中撥出8萬元當作現金禮物送給妻子。
邱文維2021年1月21日過世後,起訴人稱在她們不知情的情況下,父親把兩個答辯人的名字加入他的定期戶頭當聯名持有人。不過,大女兒稱銀行戶頭裏的存款是父親留給她和母親的禮物,所以不應該納入父親的遺産中。
起訴人多次要求她們歸還上述的8萬元或更多的款項,但沒有得到回應,如今入禀高庭要求答辯人歸還款項、宣判定期戶頭的408萬元屬于父親的遺産,禁止答辯人使用存款等多項要求。
在遺囑中原定把資産平分給四名子女,醫生去世後,在他與妻子及大女兒的聯名戶口中留下408萬元,如今妻子和大女兒稱錢都是她們的,二女兒和三女兒爲此入稟法庭起訴母親和姐姐。
答辯人則指出,根據銀行條例,當戶頭持有人過世,銀行戶頭將由聯名持有人繼承,並指當他們同意當聯名戶頭持有人,邱文維就有意把裏頭的錢財送給她們。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3年5月11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