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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酷現實,在新加坡被迫賣淫的外籍女性有多少?
很難想象,在當下的新加坡還有強迫外國女子賣淫的惡性事件!
兩名經營俱樂部的男子,強迫一群來自菲律賓的表演人員在舞台邊或貴賓室提供性服務…
(圖:來源自網絡)
深夜,一間昏暗的房間裏,聚集著一群菲律賓女子。
她們在這裏住了數月,每天都只有30分鍾處理自己的雜事。她們之所以來到新加坡,是被承諾能夠每月賺取800新元(彙率:1新元≈5.2元人民幣)的高薪工作,然而現實卻讓她們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這群女子抵達新加坡後,竟發現俱樂部的工作涉及爲顧客提供性服務,而且往往是在貴賓室或舞台邊公開進行。
而隨著一名被迫接客的單親母親向警方求助,事情因此曝光。
(圖:來源自網絡)
每一爲婦女在開始工作之前,就因爲被安排到本地工作,而積欠俱樂部大約 3300 或 3500 新元的債務。
根據合同,她們每月應獲得大約800 新元的工資,但她們都沒有收到這筆錢。而她們唯一的收入就是從坐台和銷售飲料中賺取傭金,但這些傭金都用來支付她們的“債務”,或每周 217 新元的租金。
如果她們想在合同結束前離開,就必須支付俱樂部5000 新元的違約金。
大多數女性甚至在工作數月後仍欠俱樂部錢,有時還需要向俱樂部預支,最後甚至連食物都買不起。
八名女性中有六人表示,表演人員需要提供顧客性服務,借此鼓勵他們付錢請女士坐台買飲品。
(圖:來源自網絡)
其中一名單親媽媽爲了撫養孩子而來到新加坡。
她從 2019 年 8 月開始工作;一開始時,她拒絕提供性服務。當時,她曾親眼目睹一些表演人員在靠近舞台的沙發上和一群顧客進行性行爲。
後來,在不斷施壓下無奈就範。
她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淩晨 5 點逃離住處,並在一名發現她在哭泣的路人的幫助下前往警察局…
昨天,這起惡性案件終于塵埃落地,兩名俱樂部的經營者被判刑;其中,擁有兩個俱樂部的63 歲的老板 Tan Teck Heng 被判入獄 23 個月,他51歲的下屬 Chong Kien Meng則被判入獄 18 個月。
他們被判抵觸《婦女憲章》下八項罪名,其中包括靠性工作的收入生活、管理或協助管理妓院等…
(圖:來源自網絡)
這場醜聞的幕後主使是兩名男子,他們以經營俱樂部的名義,強迫這些女子賣淫。在俱樂部工作的女子們不得不忍受各種形式的侵犯和羞辱,她們的自尊和尊嚴被完全踐踏。
這樣的事情居然在現代社會仍然存在,讓人十分震驚和痛心。
違法者最終被判入獄,爲這些女子總算帶來了一絲正義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