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貼文,這三疊用塑料袋包裹著的現金,分開藏在兩個手提箱和一個背包內。當局表示,被搜出的印尼盾總值超過3萬5600新元。有關案件事後已交由警方跟進調查。
這是移民局過去三天裏,第二次在臉書發布有人違例攜帶超額現金入境的消息。在本月13日,移民局在臉書發文表示,一名馬來西亞籍女子4月25日入境時,將超過2萬新元現金藏在汽車駕駛座中間的儲物箱。
兩名印度尼西亞籍女子被指攜帶總值超過3萬5600新元的印尼盾入境,在關卡被移民與關卡局攔截,轉交由新加坡警察部隊調查。
兩名印度尼西亞女子攜帶總值超過3萬5000新元的印尼盾入境。(取自移民與關卡局臉書)
移民與關卡局星期一(5月15日)在臉書發文說,移民局人員本月10日在港灣中心渡輪碼頭進行X光掃描時,從兩名印度尼西亞籍女子隨身攜帶的物件搜出三疊印尼盾現金。
根據條例,凡攜帶超過2萬新元現金(或等值外幣)出入境時都必須申報,申報過程無須付費,但未申報者將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未申報者罪成最高可罰款5萬元,或面對最長三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移民局也提醒,公衆可上ICA網站了解更多關于申報過程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