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早前先審理16項控狀;被告于2022年5月18日承認其中六項,另10項則納入判刑考量,最終被判罰款2萬4000元。
稱被前夫舉報在組屋單位非法提供注射肉毒杆菌和美容服務,越南籍女子被執法人員上門搜出37種醫療産品,同時揭發她非法進口美容儀器和醫療産品,甚至在家中爲他人縫合傷口。
根據案情,衛生科學局于2019年8月19日接獲通報,指被告在循環路第37座組屋16樓一個單位非法提供美容服務,包括注射肉毒杆菌和真皮填充劑。
針對被擱置的三項控狀,被告否認有罪,案件經審後被判兩項罪成,另一項無罪。案件星期四(5月18日)在國家法院過堂,法官判她罰款1萬元。
針對被告非法把組屋單位當診療所幫他人治傷,以及無照幫人縫合裂傷的罪行,控方認爲,縫合傷口屬中至高風險,很可能造成傷口重新裂開,並留下傷疤。控方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三周及罰款5000元,以示警戒。
被告由Eugene Thuraisingam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徐敬彥、陳泳辛及黃遠翔代表。
被告是來自越南的陳詩仙(35歲,譯音),她面對抵觸醫藥注冊法令及抵觸私立醫院和診療所法令等19項控狀。
法官譚東光下判時說,雖然被告主修護理學,但律師並沒證明被告確實上過縫合傷口的課程。盡管如此,由于受害者的傷口較小,醫療專家供證時也認爲縫合小傷不一定要在無菌環境下,手術侵略性也相對較低,屬低至中風險,被告的罪行沒越過監刑門檻。
同年9月17日,衛生科學局和衛生部展開聯合執法行動,上門搜出37種醫療産品及多個美容儀器。這些醫療産品和儀器由被告上網向國外供應商訂購,但她沒有向當局申報。本地條例規定,這些醫療儀器不得從國外進口作爲個人使用。
網購醫療産品和儀器未向當局申報
案件早前過堂時,被告在庭上稱,她是爲了應付她和孩子的生活費才會購入美容産品轉賣,但她不清楚須向當局申請,而前夫後來向當局舉報她。
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獨自撫養兩個兒子,前夫總是向她要錢,拿不到錢就會對她施暴。此外,被告于2011年從越南的胡志明市醫藥大學畢業,主修護理學,懂得縫合傷口,沒傷害任何人,希望法官開罰不超過8000元,不要判被告坐牢。
調查顯示,被告也于2016年至2019年把組屋單位充當診療所,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幫他人治療傷口,包括用針線幫一名女子縫合額頭的裂傷。被告沒有執照,根據醫療注冊法令,不屬合格醫護人員。